打印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决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和主体责任。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将法治建设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进行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各司其职的法治工作格局。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推动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三是带头学法用法。坚持以上率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以宪法为核心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地名管理条例》等,推动全体机关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
二、优化服务效能,提升法治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法治在民政服务保障中的基础性作用。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确保出台的各类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废止与上位法不一致、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文件。二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审查、纠纷调处等工作,为民政业务开展提供专业法律支持和风险防范建议。三是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确保检查工作有章可依、有据可循。通过建立检查记录制度,对检查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确保检查行为的透明性。检查结束后,及时向企业提供检查结果,建立异议反馈机制,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四是严格控制专项检查。对专项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对于涉及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职责分工,确保专项检查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严格控制检查频次,确保检查时间合理,避免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五是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在行政检查方式上,通过建立风险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抽查,对一般企业实施备案制或简化检查程序。同时,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确保检查公平公正,减轻企业负担。
三、坚持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民政工作全过程,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一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培训,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聚焦社会组织管理、殡葬管理、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深化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准确公开民政政策法规、部门预决算、重大项目安排、民生资金发放等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深化改革创新,稳步推进相关领域机制完善
积极适应新时代要求,推动民政领域相关工作机制改革与完善。一是优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强化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用监管等措施,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其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二是健全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加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确保精准救助、公平救助。推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保障等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衔接。
五、聚焦普法宣传,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一是充分发挥窗口服务单位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在婚姻登记处开展“宪法文本进家庭”活动,并且设立宪法背景墙,倡导新人在背景墙前持结婚证书和宪法手册合影留念。二是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结合“中华慈善日”、“清明节”、“重阳节”等重要节点,因时、因事、因地组织策划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和法律服务活动,有效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三是深化法治实践。将普法融入民政管理服务各环节,在办理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社会救助审批等业务时,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律告知和政策讲解,引导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六、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保障
持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依法治区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加强法治力量配备。明确承担法治工作的内设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法治工作人员。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专业能力。二是保障经费投入。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普法宣传、执法装备、人员培训等所需资金,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定期对各股室、局属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七、践行初心使命,扎实办好法治为民实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是依法保障基本民生。精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依法规范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等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加强养老机构监管,守护“一老一小”安全。三是化解矛盾纠纷。畅通民政领域信访渠道,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依法及时处理群众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问题短板,精准发力:
(一)持续深化理论学习。不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引向深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着力提升执法效能。加强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创新监管方式。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丰富普法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更好法治环境。
(四)健全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推动民政领域法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聚力办好民生实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鹿泉、幸福鹿泉贡献民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