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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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界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各项工作,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工作职能,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组在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计划,做到法治建设与市场监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在重大决策前注重听取法制机构意见,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部署推进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切实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法治建设落到实处。
(二)强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教育列为干部培训教育计划重要内容,利用“三会一课”、“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线上线下形式,开展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年开展集中学习12次、专题研讨4次,全局党员集中学习50次,推动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深度融合。
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市场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科学有效地监管制度,深化检查方式,强化信用监管。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27次,检查经营主体1634户。督促全区59796户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义务,全区内资企业年报公示率92.31%,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86.43%,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86.8%,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实行行业风险分层监管,提升差异化监管水平。强化服务实施信用修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334户,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记载状态629户。
(二)守牢基层民生底线。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各成员单位审查新增文件155件,对5份文件开展公平竞争会审;审查2021年以来现行有效的政策文件400余件,按照程序废止、失效和修订涉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文件7件;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公平价格环境,聚焦民生领域,开展殡葬领域、养老机构、教育、物业等重点领域价格监督检查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加大对各类会销行为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遏制可能存在的涉传风险;开展水电气民用“三表”计量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居民“三表”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多家公用事业企业进行计量管理检查;强化广告监管能力,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开展民生领域、户外广告、大棚房广告等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提高互联网广告相关主体的自律意识的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广告环境。
(三)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已有1197家企业和服务机构构入驻“一站式服务平台”;树立质量标杆、带动行业升级,共有13家企业荣获各级质量奖,成功推动鹿泉区入选国家级质量强区培育名单,申报省级电子信息产业链质量联动提升试点,协调促成“石质贷”落地,帮助企业获贷1500万元。
(四)强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我区授权发明专利达到1785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0.36件,注册商标901件,商标有效注册量累计9842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量共10件;强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积极帮扶相关主体申报“鹿泉黄瓜”地理标志商标,帮扶企业争取知识产权奖励、补助资金22万元;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7起,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3800万余元。
三、健全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一是实施食品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安全隐患,落实监管责任。完成食品抽检1833批次,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17391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包保督导全覆盖,完成督导检查500余次。对高风险食品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食品经营单位录入风险分级6622家。二是聚焦药械妆安全监管。实施日常监管和药品流通质量安全、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提升等专项整治,监督检查药品零售企业21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67家次、医疗机构40家次、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38家次,完成药械妆不良反应收集、评价、上报共计1589例。三是筑牢特种设备安全防线。排查电梯318部,排查安全隐患1482处,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8家次,检查特种设备1773台件;实施气瓶信息化管理和质量安全追溯,液化气钢瓶信息化数量(建档加装标签)19078只;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活动10次。
(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制定《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梳理确定44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6项涉企查封扣押事项清单,制定并公示检查主体清单、执法人员清单、检查计划、检查频次等。严格要求涉企检查执法人员规范着装,出示执法证件,使用文明用语,出示检查通知书,明确告知企业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执法人员、配合要求等,确保企业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检查结果当场告知企业主,不得超频次上限检查,未经审批、不出示执法检查通知书严禁入企检查。
(三)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落实国家监管总局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两个清单”,参照市局、省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适用包容免罚情形的,执法人员向行政相对人指出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参照市局从轻、减轻处罚事项清单,省局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在严格监管、依法处罚的前提下,按照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合理、规范行政裁量权,实施从轻减轻行政处罚。2025年共办理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件77件,对其中41件适用“免罚清单”的案件不予行政处罚,对5件轻微违法案件减轻行政处罚,占处罚数量的59.7%,共计减免罚金额222万余元。
(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在重大行政决策以及重大疑难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提升决策和执法的科学性,提高案件质量。聘请1名法律顾问,1名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诉讼、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行政决策等多方面出具专业法律意见,推进行政决策法治化。二是持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公正。落实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全部经过案件审核或法制审核。同时,对案情复杂以及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由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今年经集体讨论审理的案件10件;三是规范运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依据不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实际后果等,实施全过程说理式执法,做到惩教结合、宽严相济,推动裁量统一、过罚相当,防止发生随意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和范围的现象;四是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组织83名人员按时参加执法证线上培训考试,78名人员参加线下法律知识考试,保证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完善矛盾纠纷调处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完善行政调解机制。畅通和规范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障渠道,围绕建成安全、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履行消保维权职能,宣传消法,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整合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线下投诉等渠道,建立“统一受理、限时办结、跟踪回访”闭环机制,发展“ODR”企业46家,在线自行和解消费争议723起,推行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新增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9家,“消协智慧315”系统入驻经营者230家。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5年,我局共收到复议答复通知议128件,目前,区政府已做出维持我局行政行为的决定40件,驳回复议申请22件,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41件,责令重新履职7件,确认违法5件,部分撤销1件,12件正在办理中;收到诉讼7件,其中6件为复议延伸的诉讼,截至目前3件由原告撤回诉讼,1件驳回原告的起诉,另3件正在审理中。
五、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接受监督。一是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2025年我局积极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5件,答复率、代表满意度100%。二是接受司法监督。2025年收到检察机关检察建议书5份,磋商函3份,市局行政执法监督2件,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0件,我局积极与检察机关、司法机关沟通协调,依法履行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并及时反馈有关情况。三是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2025年,投诉举报中心累计接收投诉举报事项11242件,其中:12315平台受理7532件,办结7506件,办结率99.65%;12345平台受理3710件,办结3710件,办结率100%;未办结的正在规定时限内办理。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案卷评查,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适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共评查案卷151件,参加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2次,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1次,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普遍存在的问题集中提示,达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提质”的目的。
六、强化法治宣传,全力构建法治保障体系
(一)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有针对性地对各市场主体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规范经营行为,督促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开展各类市场主体法律知识培训10余次,涉及食品、药械化、特种设备、价格等行业1000多人次。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依托“市场监管大讲堂”“干部网络学院”“股长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形式,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完成60学时以上的公共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市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训,获得亚军。
(三)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和日常监督检查,通过电子屏、宣传栏等媒介,采取集中宣传咨询、设立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向人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职能,共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及现场咨询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有效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功能。
七、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提高法治化决策水平。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引导干部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紧密结合监管实际,将法治建设融入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二)持续强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强化法治思维,适应市场监管新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普治并举的原则,将法治建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把各项业务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全面提升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能力水平。
(三)严格落实扫码入企工作要求,实现入企检查事项全程扫码、规范透明。进一步深化部门协同监管,健全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石家庄市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