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7)整改验收公示
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7)整改验收公示
2026-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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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序号7)整改验收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一些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联动不足、衔接不畅,个别工作未形成闭环监管。机动车维修行业未明确牵头部门,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生态环境部门分别负责机动车维修备案、营业执照发放和排污许可管理、污染设施建设运行工作,三个部门缺乏联动机制,日常监管存在漏洞,一些汽修企业存在非法拆解机动车问题。
- 整改实施主体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三、整改情况
以此次督察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了机动车维修多部门联合协同管理机制,形成了全链条闭环管理,为后续常态化、长效化推进打下了坚实基础。具体包括:一是加强组织保障。2025年11月4日,区交通运输局、区数政局、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分局联合印发《石家庄市鹿泉区交通运输局等多部门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生态环境多部门联合会商机制加强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管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自职责;二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四部门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专题会议,就机动车维修企业信息共享、联合检查以及存在的困难进行了交流沟通;三是开展联合执法。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分局人员已完成对18家汽修企业的检查;四是共享信息资源。区数政局、开发区审批局已将营业执照、排污许可等相关信息报送至区交通运输局形成数据库。
四、验收情况
2026年2月26日,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组成的验收小组到鹿泉区交通运输局进行验收。经过检查,通过整改,验收合格。
公示期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87811608 86689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