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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的公告
2022-03-18   来源: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1 打印

 
按照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工作通知》安排部署,开始受理2022第一季度新增定点医药机构申请工作,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域内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二)域内零售药店(域内连锁、单体),

(三)内定点医药机构法人变更。

二、申请条件

符合《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冀医保规〔2020〕4号)条件的医药机构(见附件)

、受理方式及时间

现场受理:区医疗保障局,石邑街38号

(二)网上受理: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升级后,开通网上受理。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17:30

)咨询电话:0311-82015988

 

石家庄市鹿泉区医疗保障局    

202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