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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设置情况
铜冶镇人民政府根据主要职能下设有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全发展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退役军人服务站、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纪委(监察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分工及联系方式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文电、值班、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党务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电话:82238220传真:82237230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宣传文化、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民族宗教事务、党管武装、组织人事等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负责“两企三新”党建工作;领导辖区内人大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娱乐、体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室建设、文体设施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文物普查、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电话:82138729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镇统计工作;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运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负责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农文旅融合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等工作。
电话:83898914
4.安全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安全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配合做好气象信息宣传、预警工作,负责消防、气象灾害、防汛、抗旱等应急防御、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巡查等工作;
负责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工作,建立健全综合指挥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统筹协调指挥各类民生诉求事项;负责基层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信访工作,调解各类纠纷;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做好防范邪教等工作。
电话:67365531,67362433
5.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村镇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体制改革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前期政策处理及项目跟进工作;负责农村环境卫生工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负责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文明创建等工作。
负责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人居环境改善、土地调查、基本农田保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负责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工作。
电话:67364108,67365576
6.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指导基层自治和居民区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开展社区社会工作实践,收集、反映社情民意;负责物业监督管理,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等工作。
电话:82138829
7.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授权、委托,承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区直有关部门、乡镇有关科室做好辖区内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文化市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民族宗教等领域监督巡查工作。
电话:67362080
8.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拥军优属、优抚帮扶、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配合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教育、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国防交通、国防设施保护等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电话:67364128
9.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办理工作,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
电话:82130038
10.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畜牧、林业、水利、农机等技术推广和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动植物病虫害及灾情的预报、防治、处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水土保持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村级资金核拨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电话:82138771
11.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全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情况;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本镇范围内对党的组织、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以及党员的控告、申诉,维护党员的权利。督促落实全镇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公开,监督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负责内部审计等工作。
电话:82130978
地 址:鹿泉区铜冶镇石铜路649号
联系电话:82238220、82237230(传真)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3:30(夏季14:30)--17:30
负 责 人:赵 松 党委副书记、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