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由本单位制作或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务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公开或提供。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根据《条例》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地址: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海山大街2号
办公时间:冬季时间:8:30-12:00 13:30-17:30(工作日)
夏季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还可以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受理机构
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0311-82102125
电子邮箱:lqgysyglzx@163.com(仅供答复使用)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海山大街2号
邮政编码:050200
(二)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园林绿化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本区相关政策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园林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绿化管理及园林绿化的方案设计、建设管理,新、改、扩项目配套绿地审查及竣工验收;加强城区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绿化、亮化、防汛、公园管理;依法查处破坏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行为;负责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及液化气供应保障;负责城市市政、园林绿化设施行政审批后续监管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申请内容的要求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的,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请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申请的渠道
申请人可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条例》规定的时限予以处理。
1.当面提交
申请人可前往受理机构向工作人员当面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如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经申请人口头提出,可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2.邮寄提交
申请人可下载《公用事业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下载链接),填写后附身份证明邮寄,收件人请填写“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在线提交
申请人可直接填写并提交《申请表》至邮箱,我中心将向申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确认电子邮件,以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