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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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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02-17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91 打印

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政府:

2024年,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鹿泉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充分发挥法治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鹿泉区住建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4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我局持续推进“放管服”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及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工作,对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的20项政务服务事项做好办事指南、办理流程图等相关材料的维护工作,已发布的政务事项全部开通网办,全流程网办率100%。二是我局全面推行天然气报装接入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平台,政务大厅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我区于2024年7月8日对政务大厅水、电、气、暖、网窗口进行调整,整合并入二楼水电气暖网讯综合受理窗口,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受理工程建设项目“水电气热网”咨询服务及报装指导,提高群众办事效率,实现“一表申请、一口受理、一窗咨询、一站办理”。2024年综合受理窗口整合以来,“水电气热网”综合受理12件,其中天然气报装办理2件。三是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流程网办。我局将涉及到住建领域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认可书等统一到“石家庄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督管理系统”实行并联审批,全面打造行政服务大厅“一窗受理、一次告知、一网通办”的新模式;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事项已于2024年4月1日开启网上办理服务,企业办理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系统平台已将需要准备的材料网上告知,企业只需要将所需材料上传即可,审批通过后网上直接出证,全部实现无纸化网上办公,不再需要线下提交纸制资料。同时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四是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我局制定了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鹿住建〔2024〕3号)和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鹿住建〔2024〕4号),严格落实监管工作方案、计划,大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抽查工作。今年我局共开展了5次“一业一查”全区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事中事后抽查工作。同时,分别参加了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2024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石家庄市住建局的2024年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2024年石家庄市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方式。对实行联合验收的工程建设项目,将未经验收不得投入使用的消防验收(备案)和城建档案验收等事项纳入联合验收,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同步受理、同步完成,10个工作日完成联合验收工作。二是实施施工图审查承诺制度。对于未设置化学或生物实验室,不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或危险品,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单一、社会投资的简易低风险普通仓库、工业厂房项目(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除外),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可自主选择对施工图设计质量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于选择施工图设计质量告知承诺制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审查合格书。三是全面推进我局2024年营商环境创新亮点工作,实现存量房转移登记合同备案不见面办公,该工作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四是我局严格要求燃气企业落实城镇燃气接入工程建设费用分担机制,严格执行建筑区划红线外燃气接入“零负担”政策,严禁变相增加群众负担,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我局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健全动态清理工作机制,积极开展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9件,废止1件,保留了8件。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4、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大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我局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聘请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张萍律师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聘请区市场监管局张文利同志为我局公职律师,在我局法治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政策文件制定以及代理诉讼等相关涉法业务提供法律保护,积极为我局工作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确保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法制审核等业务管理活动的合法性。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5、全面推进住建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一是按照鹿泉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鹿泉区机构改革方案》(鹿字20243号)要求,大力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我局于2024年4月将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全部划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使住建领域行政执法职能。二是积极开展基层执法队伍“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在区政府官网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对2024年度以来的17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核查,并就自查自纠的八种情形,对被处罚单位进行回访调查,采取实地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请被处罚单位填写回访表。同时开展建章立制,规范了我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6、严格执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按要求对今年以来的17件行政处罚案件上传至“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接受司法部门的监督。

7、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落实行政执法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今年对17件行政处罚案件中实施重大行政处罚的2件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并报区司法局进行了备案。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今年以来实施较大行政执法检查8项,将检查方案、过程、结果全部进行了公示,并将行政处罚案件17件全部进行公示。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处罚案卷中涉及现场情况变化的除在执法过程实施全过程记录以外,还在处罚案卷中添加了现场照片,增加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透明性和规范性。行政检查事项全部实施了全过程记录制度。四是我局印发了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的通知(鹿住建〔2024〕14号),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投诉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建设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五是我局印发了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鹿住建〔2024〕15号),规范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8、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转发了河北省住建厅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鹿住建〔2023〕13号),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和“轻微不罚”机制,进一步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健全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起到了较大的推进作用。二是我局按要求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今年共发布2个以案释法案例,并报送司法局。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9、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一是加大对建筑施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及消防安全责任制,压实局属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方案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全面开展城乡燃气管道“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行动、城乡燃气管网专项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液化气规范管理安全隐患专项治理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大燃气管网保护力度,施行燃气安全网格化管理,切实压实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应急抢修预案,确保燃气管网安全运营。同时发现“黑窝点”“黑气瓶”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进行追根溯源,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燃气行为。

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0、加强行政调解工作。一是我局充分发挥行政调解作用,成立了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和专门的行政调解室和信访室,具体负责行政调解日常工作,明确行政调解联络人负责行政调解各项日常工作。行政调解室配有专门办公场所,电脑每人一台,电话机、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电子屏等办公设备均配备到位。二是我局制定并实施了《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明确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及时有效地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切实发挥行政调解便捷化解行政纠纷的作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我局积极引入“线上调解”方式,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服务。通过建立调解微信群、使用视频会议软件等手段,成功调解了农民工欠薪、物业乱收费、建设项目交房验收等45起纠纷。

11、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工作。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废止后,我局没有行政裁决职能。

12、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和《河北省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规定》(冀政办202469号)规定,积极配合区司法局的行政复议活动,推进依法行政。今年以来,我局2起行政复议案件,均为政务信息公开案件,胜诉1件,败诉1件。

13、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我局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和《河北省行政应诉办法》,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今年以来,我局行政诉讼案件3件,机关负责人全部出庭应诉,2件胜诉,1件经过调解成功撤诉。

七、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4、形成监督合力。一是我局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议案提案,重点抓问题解决和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5件和政协提案29件,目前均已办结。二是今年以来,我局认真办理政府公开热线1235、阳光信访、阳光理政平台等渠道群众反映事项,共受理6617件,已全部办结并完成上报,其中,承办市长公开电话交办单6305件,阳光理政150件,问政河北17件,阳光信访145件,限时反馈率和办结率均达100%;受理燃气服务热线1180件,回复率达100%,解决群众反映问题达到98%以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15、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我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主动公开并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85件。

16、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我局践行政府守信践诺机制,积极整治政务诚信缺失拖欠账款问题。2024年区财政预算批复工程旧欠款814万元,截至目前拨付805.3万元,我局已全部支付到位。

八、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7、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以法治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履行党政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住建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和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及时解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有关重大问题。今年经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住建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鹿住建〔2024〕9号)和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四项工作措施实施方案》等措施,将法治政府建设和法律法规学习列入了年度工作计划,为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18、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一是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首要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读本。二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学习,组织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全年组织举办党员教育培训大讲堂21期。三是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党建学习互联网平台,深入推进党建理论学习,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和党史专题学习教育活动。

19、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宣传教育。我局印发了“八五”普法规划,积极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制定了局领导的年度学法清单。把法治工作纳入日常工作中来,不断加强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积极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全年局党组集体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累计4次以上。三是积极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贯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我局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培训学习”、“党内法规培训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房地产法》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会12次。召开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工作会,对全区建筑工地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和讲解。四是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宣传。

特此报告。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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