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
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4年,区统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精神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深入开展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强化统计队伍建设,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不断健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局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体学法5次,每周一党组扩大会上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和新修改《统计法》等重要文件精神、法律法规,积极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政令、重要文件精神,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统计法治意识,营造全局知法、懂法、守法的统计法治环境。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我局按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依法公开。党组书记、局长刘志斌积极履行领导职责,安排部署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积极开展个人年度述法工作。按照省局、市局统一部署安排,研究制定《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4年鹿泉区统计系统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推动落实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及统计系统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三)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区统计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建由党组书记、局长刘志斌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崔仓平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单位)专业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动治理统计造假问题,形成绝不造假、应统尽统统计氛围。
二、全面履行统计职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持续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数据核查,我局农业、工业、能源、服务业、贸易、投资领域、劳动工资等多专业协同联动,狠抓数据质量核查,重点核查数据异常、总量较大、波动异常、新增或变动的调查对象,保障源头数据质量。通过实地核查、电话核查等方式,截至11月底累计核查查询企业(项目)1676次,发现问题4条,已整改4条,切实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全面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依照行动方案安排,系统排查出我局统计执法监督基础薄弱,人员配备不到位,执法业务培训不充分等突出问题,认真分析问题根源,制订执行整改措施。紧抓队伍建设,向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提交法律专业人员招录需求,组织人员参加全省统计系统执法人员网络专题培训班和国家行政执法证考试。全面自查2023年以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率达100%,所有案件均事实认定清楚、办案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自由裁量适当、未超过法定追责期限。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在区政府人民网站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确保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三)开展执法检查。制定印发“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并依法公开。按照时间节点开展执法检查,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顺利完成2024年22家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工作,会同区税务局完成1家企业的石家庄市第二十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坚决制止统计弄虚作假行为。
(四)强化统计服务做好分析监测。常态化开展数据监测、数据审核、数据评估报告等工作,持续做好统计月报、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编纂工作,统筹做好县级投入产出调查统计工作,有序推进创新指标填报,认真做好能源消费统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时刻关注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幅度、结构变动、位次变化,分析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等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上报材料。截至目前共报送63篇简报分析供区领导参阅,充分发挥统计参谋助手作用。
(五)全面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组建区乡村普查机构,抽调培训800余名普查员,全面推动普查登记工作。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与区民政局、区委编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区行政审批局等部门进行行政信息共享,比对、整理、切分4万余条行政资料,协作完成集中普查登记和数据质量评估工作。深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纠正偏差、推进工作,高质量完成了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等主要工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制约监督机制不断健全
(一)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严格落实《石家庄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推动落实统计造假“党政同责”“一票否决”。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区级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建立区级统计监督与组织部门职能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建立形成统计监督与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组织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加快形成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二)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通过开展执法案例指导、建立权责清单制度、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建立形成全流程执法制约体系,确保权力运行在阳光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项执法信息,包括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人员信息、监督举报电话、邮箱等,推动行政权力的公开运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狠刹违规吃喝歪风集中整治等活动,在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上持续用力,在局全体大会上长期开展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集体学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17次,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教。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始终秉持“红线”不能踩、“底线”不能破的原则,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四、加强法治培训和宣传,全面提升法治素养
(一)强化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统计法和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工作,委派业务骨干参加省、市执法证培训、考试。组织符合要求的人员参加统计法治讲座和网络庭审学习培训,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教育强化执法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做好统计执法人员证件的动态管理,及时调整更新执法人员信息。
(二)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培训“进部门”活动。邀请石家庄市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科负责同志对鹿泉区发改、科工、住建、农业农村及乡镇等50余名优秀年轻干部进行统计法治专题授课,就我国统计法律体系、统计法治工作的任务、当前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困难、统计造假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讲解,进一步增强基层队伍法治思想。
(三)常态化开展企业统计法治培训。组织召开专业培训会、部门培训会、年报会、新增入统企业培训会等69余场次,参与人次达到5000余人,通过集中培训、小规模培训、现场指导、远程服务等多种方式,在各场次统计培训会上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组织企业人员签订统计诚信承诺书800余份,发放河北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等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品,提升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法律意识。
五、明年重点工作
(一)严格依法统计。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严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履行好统计局的法定职责。
(二)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年度计划安排,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抽查检查,严肃查处发现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强化数据审核力度,进一步规范上报数据资料凭证,定期、不定期抽取项目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资料审核。将统计执法与宣传法律、上门指导相结合,解决好基层企业在统计数据采集、上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继续做好统计普法宣传。结合局重点工作,围绕大型普查和重点工作开展统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严格落实《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和调查对象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教育,加大以案说法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意识,从源头上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四)推进基层基础统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强化对各项统计权力监督,规范统计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动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