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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
2023-01-07  来源:统计局  浏览次数:1
序号 项目名称 执法主体 承办机构       实施
对象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委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一、统计局(共2项)
1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 综合法规科和统计一科、统计二科、统计三科等专业科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1983年12月8日主席令第九号,2009年6月27日予以修改)第七条、第三十五条   《河北省统计条例》(2019年3月27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     《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9〕第 6 号
)第二十三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等调查对象 20个工作日内公示 同法定时限    
2 对涉外机构遵守涉外调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其它情况的检查 石家庄市鹿泉区统计局 综合法规科       《涉外调查管理办法》(2004年10月13日国家统计局令第7号)第四条     调查范围限于石家庄市鹿泉区行政区域内的涉外调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