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及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汇总表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贯彻落实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鹿发〔2019〕8号)文件精神,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部门2023年整体支出情况实施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根据《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监督检查自然资源、空间资源、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林业和草原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探索城乡统筹发展模式,推动全区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自然资源的公开出让工作按照冀政办函〔2013〕90号《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五)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主城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风貌和重要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并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拟订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区属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拟订全区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由区政府组织制定的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政策,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审查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负责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九)负责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区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核登记和转让审核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一)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规划勘察及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二)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三)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和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违法案件查处职责按照鹿泉编〔2017〕7号文执行。
负责全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查处全区林业重大违法案件;负责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和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依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项目批后管理。
(十五)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划定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资源调查,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十七)负责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推进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工作,负责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
(十九)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林业产业计划,负责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二十)负责全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二十一)负责对上级拨付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省市级和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二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三)承担鹿泉区城乡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四)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河道采砂具体管理分工,按照《河北省河道采砂管理规定》执行。
(二十五) 有关林果管理职责分工。果树(除水果之外部分)、桑蚕、花卉管理职责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果树(水果部分)管理职责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本级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石家庄市鹿泉区土地储备中心
事业
股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部门收支预决算情况
2023年预算收入157540.7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17008.37万元,基金预算收入137155.80万元,上年结转3376.60万元。2023年支出预算15754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8.39元,包括日常公用经费838.39万元;项目支出156702.38万元,主要为土地补偿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金、绿化造林资金等。
2023年决算收入348491.3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收入15302.51万元,基金预算收入333188.88万元。基本支出1210.036753万元,包括日常人员、公用经费1210.036753万元;项目支出36017.022228万元,主要为土地补偿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金、绿化造林资金等。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
一、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创新意识,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工作的预见性;积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加强与相关部门间的沟通和交流,更好解决审批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为企业提供便利;加强与企业沟通交流,把服务企业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缩短报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
二、围绕改善生态环境,结合省厅、市局组织实施的三北绿化工程,大力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森林抚育等国土绿化工作。初步计划全年完成营造林1.1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25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退化林修复0.1万亩,森林抚育0.5万亩。
三、国土空间规划方面。2024年工作谋划,对完善的总体规划成果,征求市直部门意见,按程序报市规委会审议、市政府审批。总规批准后,完成鹿泉城区和开发区范围的详细规划的编制成果。
四、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我区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地实施,加强耕地用途管制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用地,切实落实耕地“进出平衡”,2024年3月底前完成我区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编制工作;有序推进耕地流出问题整改,坚决遏制增量,逐步消除存量,对于新增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设施农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等造成耕地减少的行为“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并复耕到位,针对因种植园林地造成耕地减少的,积极引导群众恢复耕种,确保2024年底前耕地保有量不低于耕地保护任务数21.80万亩,实现全区耕地面积减少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全区耕地数量保持稳步增长,形成耕地总量逐年不断增加的良好格局。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自评的组织工作
评价资料收集:要求业务科室准备好绩效评价所需的佐证材料,其中评价指标应有对应的佐证材料相关指标的实现情况。
评价过程:1.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原件、数据来源及计算方法等,进一步核实自评材料及佐证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确保相关内容真实可靠,满足评价报告的需要。2.通过仔细查阅实施、管理等各项过程材料,补充评审评价深度的不足,进一步把握评价项目及预算执行的规范性。
自评的方法和过程
1.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以评价指标体系为基础,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综合指数评价法,具体指标评价采用百分制评分的形式来评定政策在制定、实施和效果各环节的实施和达成程度,在指标评价的基础上,由评价工作组综合分析,确定绩效整体的评价结论。
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总成本与总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比较分析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因素分析法。是指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计算投入产出比的方法。
综合指数评价法。是指把各项绩效指标的实际水平,对照评价标准值,分别计算各项指标评价得分,再按照设定的各项指标权数计算出综合评价得分,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评价方法。
2.评价过程
(1)填写项目绩效自评表基础信息
评价工作组经对收集的各项目评价资料及现场核查取得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准确填写各项评价信息。
(2)对各项目绩效进行评价打分
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依据所收集的资料,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完成项目的绩效评价打分。
(3)填写项目绩效评价汇总表
评价工作组对采集的评价基础数据资料进行整理汇总,按要求填写《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部门绩效自评结果汇总表》,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同时总结归纳部门预算项目绩效成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形成绩效评价结论。
(4)编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鹿发〔2019〕8号)、《鹿泉区区级部门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鹿财字〔2020〕18号)规定格式,撰写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总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和维护。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全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全区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全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和修复等工作
8、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9、完成管理全区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0、完成全区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及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区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2、推动全区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13、查处全区自然资源和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14、负责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区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划定和管理,组织、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16、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及全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
17、负责推进全区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工作,负责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负责开展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工作。
18、负责对上级拨付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省市级和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贯彻执行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19、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二)分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及指标分析
1、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存量数据整合
绩效目标:对全区1987-今的全部存量登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梳理整合并与现状宗地进行挂接,建设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存量登记数据库,实现数据汇交。
绩效指标:对全区1987-今的7.3万宗存量登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梳理整合,与现状宗地进行挂接。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存量登记数据库建设并按照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要求,整理形成存量登记数据成果包,完成数据汇交。
完成情况:对全区1987-今的7.3万宗存量登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梳理整合,与现状宗地进行挂接。完成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存量登记数据库整合,完成数据汇交。
2、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及自助设备采购
绩效目标:对抵押注销及查解封登记档案整理、扫描、装订,录入电子信息表,建立台账,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建库、入库。完成全区存量房产分户图整理、编号、挂接,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绩效指标:完成3000宗抵押注销及查解封登记档案整理、扫描、装订,录入电子信息表,建立台账。根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建库、入库并完成全区11万户存量房产分户图整理、编号、挂接,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完成情况:完成3000宗抵押注销及查解封登记档案整理、扫描、装订,录入电子信息表,建立台账。完成全区11万户存量房产分户图整理、编号、挂接,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
3、鹿泉区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颁证
绩效目标:在我区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的工作基础上,依法有序开展登记颁证,确保实现“应登尽登”。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颁证工作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农民权益及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绩效指标:完成全区190个村庄57828宗宅基地的存量登记数据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证书。完成全区190个村庄47237宗宅基地新增量数据审批登记发证。
完成情况:完成全区190个村庄57828宗宅基地的存量登记数据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证书。完成全区190个村庄47237宗宅基地新增量数据审批登记发证。
4、鹿泉区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项目
绩效目标:收集所有阶段不动产登记数据,将所有不动产登记的历史数据整理、扫描、追溯、录入、完善,并入库。同时按照上级汇交文件要求,实现“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汇交。该项工作的开展将极大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效率,压缩办理相关业务时限。
绩效指标:对全区33613宗不动产完成数据整理、扫描、录入、并入“全生命周期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完成全区1200宗宗地的历史关系追溯,监理全生命周期登记信息,并将数据进行完善入库。
完成情况:实现全区所有不动产登记的历史数据整理、扫描、追溯、录入、完善,并入库。实现“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汇交。
5、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项目
绩效目标:对我区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主要河流水库、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国有林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绩效指标:对全区13个乡镇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确权登记工作。建设1个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数据库,编制完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技术报告,制作自然资源调查底图13幅,确权登记成果图43幅。
完成情况:实现了全区13个乡镇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和确权登记工作。
6、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绩效目标:对全区已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变化的,补充地籍调查,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集中办理相应登记业务。将入库且更新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和地籍图汇交至自然资源部。
绩效指标:完成全区208个村已有成果整理分析及核实并开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充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完善集体所有权图表登记档案成果同时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数据库转换标准格式转化。
完成情况:完成全区208个村已有成果整理分析及核实并开展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补充调查、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更新。
7、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补充完善
绩效目标:在此前文件要求的国有建设用地基础上,对全区房产登记信息理顺上下手关系,图形和属性数据要求一致,不动产单元、权利和权利人之间逻辑关系要正确,该项工作的开展极大提高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效率,压缩办理相关业务时限。
绩效指标:完成全区80793户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后的房产登记档案的数据整理、扫描、录入。对全区53023宗不动产登记业务开展前的老房管登记档案完成数据整理、扫描、录入。完成全区53023宗房产相关买卖转移及上下手关系的追溯关联。
完成情况:完成全区80793户房产登记档案的数据整理、扫描、录入,全区53023宗老房管登记档案完成数据整理、扫描、录入及房产买卖转移及上下手关系的追溯关联。
8、石家庄鹿泉区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
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土地、房产、林业等数据整合入库,完成数据质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实现数据汇交工作。通过数据整合入库,提升存量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效率。
绩效指标:完成全区5000宗土地登记数据的梳理,整合后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完成110000户房产登记数据的梳理,整合后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数据整合,并按时进行数据库汇交。
完成情况:完成全区5000宗土地登记数据的梳理和110000户房产登记数据梳理,并整合入库。
9、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
绩效目标:对全区197个村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进行转换入库工作。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绩效指标:13个乡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成果转换入库,对69438宗土地承包经营权数据成果电子档案整理归档。
完成情况:实现了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进行整理归档。
10、鹿泉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基础平台接入调整项目
绩效目标:开展不动产登记管理基础平台接入调整工作,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功能升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结构调整、新增居住权业务流程。
绩效指标:完成不动产登记管理基础平台接入调整工作,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功能升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结构调整、新增居住权业务流程,保障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功能升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结构调整,保障了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11、2022-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2022年上半年国土变更调查、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
绩效目标:及时更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掌握全区国土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开展国土变更调查更新后全区相关图件、数据库成果制作。
绩效指标:完成全区13个乡镇区613.96平方千米的基础数据的格式转换,土地利用现状图、遥感影像图、年度变更标准分幅图的图件制作。
完成情况:完成全区2020-2023年13个乡镇区613.96平方千米的基础数据的格式转换,土地利用现状图、遥感影像图、年度变更标准分幅图的图件制作。
12、石家庄市鹿泉区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
绩效目标:对年度内耕地增减变化及耕地质量建设等引起的耕地质量等别变化进行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评价,实现耕地“三位一体”保护,为全区征地报批工作提供计算依据。
绩效指标:拟评价面积22.69万亩,年度评价耕地质量等别成果数据更新入库比例达到100%。耕地质量评价成果正确率达到100%。
完成情况:实现耕地“三位一体”保护,评价面积22.69万亩,年度评价耕地质量等别成果数据更新入库比例达到100%。耕地质量评价成果正确率达到100%。
13、加强违法占地、违法采矿查处力度
绩效目标:为确保土地矿产违法行业能及时遏制,需进行卫片外业核查、图件资料卫片系统填报。
绩效指标:落实国土资源监管责任,加强日常执法监管;重点执法打击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所有排查项目进行专业测绘和数据分析,出具图件资料。
完成情况:确保违法占地、违法采矿的违法率降低。
14、推进鹿泉区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研究编制
绩效目标:村庄国土空间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等。
绩效指标:南太平河沿河面貌整治规划面积约4500㎡;全域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总面积613.95平方公里;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1-7街城市设计规划面积约340公顷。
完成情况:已通过专家会审查、区规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区人大审议,目前已形成完整的报批成果。
15、2023-2024国土变更调查
绩效目标:及时更新2023年及2024年上半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掌握全区国土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开展国土变更调查更新后全区相关图件、数据库成果制作。
绩效指标:完成全区13个乡镇区613.96平方千米的基础数据的格式转换,土地利用现状图,遥感影像图,年度变更标准分幅图的图件制作。
完成情况:完成全区13个乡镇区613.96平方千米的基础数据的格式转换,土地利用现状图,遥感影像图,年度变更标准分幅图的图件制作。
16、鹿泉区集体土地确权、房屋测绘及监理
绩效目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调查农村范围内每一宗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位置、界址、面积、用途等基本情况,为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提供基础资料,为实施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奠定基础。
绩效指标:完成全区208个村地上房屋产权状况调查及房屋的房角点和房屋边长测量,量算房屋面积。根据调查及测量数据完成房地一体数据库建设。
完成情况:完成全区208个村地上房屋产权状况调查及房屋的房角点和房屋边长测量,量算房屋面积。根据调查及测量数据完成房地一体数据库建设
17、矿山治理
绩效目标:完成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与数据库建设以及实现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绩效指标:方案编制规划4个以及完成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13处矿山治理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生态修复规划编制与数据库建设以及废弃矿山生态修复。
18、主城区控规详细规划编制
绩效目标:完成详细规划编制成果,并按程序经区规委会审议、专家技术审查、市政府审批后,作为我区项目落地、建设的法定依据。
绩效指标:编制成果经专家技术审查通过。集中建设区总规划面积约5863.92公顷(以国务院审批的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为准),需要全覆盖编制详细规划。
完成情况:已完成详细规划编制成果,并经专家技术审批通过。
19、基数转换数据库建设和一张图入库项目
绩效目标:达到省、市标准要求,能够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能够纳入省、市“一张图”数据平台。
绩效指标:支持完成石家庄市、鹿泉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并将成果纳入省、市规划“一张图”数据平台,可持续影响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使用为准。土地现状基数转换,统一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底图,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建设及“一张图”入库,共计3项。
完成情况:实现石家庄市、鹿泉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成果纳入省、市规划“一张图”数据平台。
20、动态维护
绩效目标:编制鹿泉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规动态维护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其控规动态维护方案,现场调研搜集资料、相关规划研究、绘制相关图纸,编制汇报演示文稿,履行专家论证会、规委会等程序。
绩效指标:;2023年动态维护是对鹿泉中心城区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和业态需求的用地性质进行动态调整,使其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和需求。
完成情况:已编制鹿泉中心城区部分地块控规动态维护可行性论证报告及其控规动态维护方案。
21、森林督查图斑核查
绩效目标:及时发现、有效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构建“天上看、地下查、全覆盖”的监管体系,建立常态化森林资源监管和执法机制。
绩效指标:按照河北省林业规划调查设计院的要求,对国家林草局移交的2024年度疑似图斑,逐一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核查率100%,并将现地核查情况按上级要求做好数据报送、成果汇总等工作,确保100%整改落实到位。
完成情况:及时发现、有效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22、鹿泉区数字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项目
绩效目标:开展我区数字城市的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对区内45平方千米地表图为主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更新。以满足《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基础测绘“十四五” 规划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1〕3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加快建设数据驱动、智能融合的数字鹿泉。以及鹿泉区需要开展城区范围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需求。
绩效目标:在我区已于2014-2015年的测绘成果的基础上,对其修测面积30平方千米,新测补测面积15平方千米,包括航空摄影测量、像片控制测量、空三测量、航测外业调绘、地形图新测补测、数据编辑、成果整理与数据入库、质量检查、成果验收等各项工作。
完成情况:已完成我区数字城市的基础数据采集工作,对区内45平方千米地表图为主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更新。
23、古树名木管护
绩效目标:加强古树名木的日常监管,敦促古树管护责任人在古树生长期进行施肥、浇水、病虫防治等,同时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统计上报的受损古树及时进行维修,确保登记在册古树能够正常生长。
绩效指标:加强359棵古树的施肥、浇水等日常管护工作,保持古树正常生长;根据预算资金对申请维修的古树进行树洞清理、支撑保护、树身加固、树冠整理、安装护栏等维护工作,确保受损古树得到及时救治和复壮。
完成情况:359棵受损古树得到及时救治、复壮和维护。
24、林地变更调查
绩效目标: 对本年度行政区域范围内所发生的林地边界范围、林地利用状况、林地管理属性等变更情况进行调查,保护林地,提高林地利用率。
绩效指标:对全区13个乡镇本年度新造林地逐块上图,对征占用林地的地块及采伐、消耗的林地现场核实上图,形成本年度林地矢量图。
完成情况:已完成全区13个乡镇的林地矢量图。
25、森林草原湿地综合调查监测
绩效目标:完成国家下发的森林、草原、湿地的样地调查;完成国家下发的变化监测图斑的调查核实。
绩效指标:样地调查、图斑监测完成率100%,调查核实准确率95%以上,及时提供林草数据。
完成情况:完成国家下发的森林、草原、湿地的样地调查;完成国家下发的变化监测图斑的调查核实。
26、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
绩效目标:完成上级下发图斑的适宜性评估工作,落实适宜造林绿化空间面积5万亩。
绩效指标:纳入造林绿化空间面积不低于5万亩,造林绿化任务面积落实率100%,群众满意度大于90%。
完成情况:完成上级下发图斑的适宜性评估工作,落实适宜造林绿化空间面积5万亩。
27、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统筹划定及自查评估
绩效目标:自查评估现状永久基本农田存在问题,提出解决思路,结合最新的三调成果,调整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并建设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绩效指标:自查评估全区27万现状永久基本农田,核查7000个涉及三调建设用地图斑,完成全区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的划定和数据库的制作。
完成情况:完成全区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的划定和数据库的制作。
28、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系统填报及核实(2023年度实施)
绩效目标:加强耕地用途监管,掌握耕地“进出平衡”情况,全面开展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系统填报与核实工作,以及编制年度进出平衡方案,真实掌握耕地向非耕地转化的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绩效指标:核查和核实了全区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系统下发的465个图斑,完成对重点监督图斑的2000次测量,编制全区400个地块的进出平衡方案。
完成情况:已完成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系统填报与核实工作,以及编制年度进出平衡方案。
29、耕地占补平衡
绩效目标:有效增加新增耕地面积,实现财政收入增加。
绩效指标:完成全区115亩园林地整理为耕地图斑的调查,对110亩新增耕地完成外业调查测量、土壤化验、拍照举证,制作报告图册一套,完成新增耕地的上图入库。
完成情况:保证了耕地“占一补一”,实现了占补平衡。
30、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提质改造产能认定
绩效目标:结合农业农村部门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改造项目,完成1.4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改造项目产能测算,落实“藏粮于底,藏粮于技”战略,实现产能提升。
绩效指标:完成全区1.4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提质改造项目产能测算,对可提升产能的耕地完成外业调查测量、土壤化验、拍照举证,制作报告图册一套。
完成情况:完成1.46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改造项目产能测算,落实“藏粮于底,藏粮于技”战略。
31、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
绩效目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统筹划定及现状基本农田自查评估,优化农用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绩效指标:完成全区耕地保护目标中需核实处置的非耕地图斑3106个,核实处置面积10223.41亩,对核实处置图斑分类处置,制定处置方案,并上图入库。
完成情况:完成全区非耕地图斑的分类处置,制定方案及上图入库。
32、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等项目
绩效目标: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城市设计等。
绩效指标:规划编制旧欠包含两个项目,为石家庄市鹿泉片区城市设计和西部山前片区特色规划;全域乡村建设总体规划总面积613.95平方公里;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8平方公里;中心城区1-7街城市设计规划面积约340公顷;批而未供土地控规编制规划面积约3431亩;主城区重要地段、街区城市设计规划面积10公顷;2022年动态维护是对鹿泉中心城区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和业态需求的用地性质进行动态调整,使其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和需求。
完成情况:完成鹿泉城区的城市设计及专项规划,对不符合当前经济发展和态需求的用地性质进行动态调整,使其符合城市发展规划和需求。
33、自然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绩效目标: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撑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绩效指标:开展全域范围208个村标定地价、农用地基准地价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评估,完成标定地价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各1本,集体建设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报告1本,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制定1本,成果应用手册1本;编制定级因素作用分值图13幅,地价成果图15幅,并制作数据库。
完成情况: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撑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34、绿化占地类补助项目含绿色通道(青银、京昆、西柏坡高速,石闫、京赞、衡井、宜微、红旗大街南延等,石闫、京赞、石铜)、环城绿化林带、2018年太行山绿化、2019年春季、秋冬季造林,2020年春季造林,2022年人工造林。
绩效目标:督导群众做好日常管护,切实巩固绿化成果,确保全区绿量不断增加,生态环境逐年得到改善。
绩效指标:树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的视为合格,并发放补助资金,达不到85%的为不合格,不予发放补助资金。群众满意度90%以上。
完成情况:通过造林使全区绿量不断增加,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35、森林植被恢复费、宜安镇东焦中队造林工程
绩效目标:通过实施工程,增加林地面积,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绩效指标:林木保存率达到85%以上,群众满意度90%以上。
完成情况:植被回复面积达100%,林木保存率达85%,切实改善生态环境。
36、林果示范园、林果景观提升工程
绩效目标:通过示范园建设及四个果园的改造提升,增加林果技术示范推广,增加群众观赏性及果园经济效益。
绩效指标:做好示范园及四个果园的管理养护工作。群众满意度90%以上。
完成情况:对四个果园改造提升,增加林果技术示范推广,增加群众观赏性及果园经济效益。
四、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截至2023年底,我局共自评112个项目,其中,105个项目评分优秀,4个项目评分良好(包括档案管理升级、2022动态维护、三环路绿化林带建设补助、市级资金三环路绿化租地),1个项目评分一般(国际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片区规划),2个项目评分较差(包括耕地占补平衡项目、主城区控规编制)。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档案管理升级:由于预算不足导致部分系统功能尚未完成,硬件未采购。
国际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片区规划:已完成初步方案,同时继续向财政申请资金拨付。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部里对于占补平衡项目要出具新的政策,等待新的政策出台后,再开展工作。
主城区控规编制:因石家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鹿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尚未按程序审批,省尚未出台新的控规编制导则,无法实质性开展控规编制工作。下一步我局本着不等、不靠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控规编制工作,政策出台后再进一步完善。
市级资金三环路绿化租地费:验收后,待乡镇、村进行进一步核实。
(二)针对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或建议
针对我局对2023年预算项目自评过程发现的问题,为完善预算项目评分机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预算项目的执行、绩效目标指标设定与实现的全过程监督。对于由于财政资金未能及时拨付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支付、及预算不足而无法开展的项目,我局将加强与财政沟通,及时合理调整预算;对于正在办理手续、规划未批复项目,我单位将积极督促手续进度,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今后将加强绩效意识,提高绩效设置,评价水平,将绩效评价效果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
六、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
签字
张荣文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副局长
吴建锋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财务审计股股长
李东英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财务审计股会计
部门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汇总表 | ||||||||||||||
主管部门: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预算数(调整后) | 执行数(至2023年底) | 结余数 | 结余交回财政数 | 自评得分 | 自评结果应用意见 |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县(市)区级 | |||||||
1 | 退役军人工资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7 | 17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2 | 2022年动态维护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 | 10 | 0 | 0 | 80 | 良好,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3 | 规划展馆运行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0 | 2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4 | 主城区重要地段、街区城市设计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0 | 20 | 0 | 0 | 85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5 | 全域乡村建设总体规划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7 | 17 | 0 | 0 | 9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6 | 六个乡镇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0 | 2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7 | 鹿泉中心城区1-7街城市设计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32 | 20 | 12 | 12 | 96.3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8 | 规划编制旧欠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0 | 20 | 0 | 0 | 88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9 | 主城区控规编制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50 | 50 | 0 | 0 | 71 | 较差,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0 | 太行山生态绿化(2018)2021年占地补偿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3466.4 | 0 | 3466.4 | 3466.4 | 88.4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1 | 风险普查经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6 | 0 | 6 | 6 | 9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2 | 不动产登记大厅增加购买服务所需费用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1.1 | 11.1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3 | 2022-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60 | 0 | 60 | 60 | 9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4 | 2021年造林绿化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467.892 | 467.892 | 0 | 0 | 99.7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5 | 绿色通道(青银、京昆、西柏坡高速,石闫、京赞、衡井、宜微、红旗大街南延等)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427.35875 | 427.35875 | 0 | 0 | 99.3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6 | 林果景观提升工程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70 | 7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7 | 宜安镇东焦中队造林建设工程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5 | 25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8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7 | 17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9 | 三环路绿化占地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5.58856 | 25.58856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20 | 西部山前区两侧绿化占地补偿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2.23834 | 22.23834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21 | 美丽乡村通村路绿化占地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3.96 | 3.96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22 | 金凤路花草组合工程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45 | 45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23 | 主干道两侧花草组合工程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35 | 35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24 | 山前大道两侧绿化500米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75.5655 | 175.5655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25 | 太行山山场绿化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50 | 5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26 | 谷家峪隧道边坡绿化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5 | 15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27 | 新旧杏苑路片区山场绿化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70 | 7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28 | 智慧场馆片区山场绿化工程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90 | 9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29 | 绿化精品村奖补资金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 | 1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30 | 莲花山景观绿化工程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8 | 28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31 | 山前大道两侧桃、杏园占地补偿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14.1214 | 114.1214 | 0 | 0 | 98.8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32 | 2019年秋冬季造林2022年占地补偿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0 | 100 | 0 | 0 | 98.6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33 | 2019年秋冬季造林2021年占地补偿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86.32878 | 286.32878 | 0 | 0 | 99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34 | 2020年春季造林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0 | 10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35 | 2019年春季造林2021年占地补偿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8.2912 | 18.2912 | 0 | 0 | 99.1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36 | 环城绿化林带建设(2018)2021年占地补偿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68.5862 | 168.5862 | 0 | 0 | 99.7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37 | 石闫、京赞、石铜、307国道拆违绿化2022年占地补偿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32.89396 | 32.89396 | 0 | 0 | 99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38 | 国有林场危房拆除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3 | 13 | 0 | 0 | 99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39 | 林业森林消防队伍经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13.604592 | 113.604592 | 0 | 0 | 99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40 | 森林防火物资构建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7.3998 | 17.3998 | 0 | 0 | 98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41 | 专职护林员补助经费(含保险)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83.63698 | 283.63698 | 0 | 0 | 99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42 | 指挥中心视频监控运行维护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30 | 3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43 | 鹿泉区林长制建设资金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 | 5 | 5 | 5 | 85.04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44 | 郄庄林场运营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6.68 | 6.68 | 0 | 0 | 95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45 | 林木有害生物灾害治理资金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0 | 20 | 0 | 0 | 97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46 | 林木管护资金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0 | 20 | 0 | 0 | 97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47 | 林地变更调查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9.8 | 9.8 | 0 | 0 | 93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48 | 森林图斑核查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5 | 15 | 0 | 0 | 97.5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49 | 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构建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9.895 | 29.895 | 0 | 0 | 98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50 | 网络安全设备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2.8 | 12.77 | 0.03 | 0.03 | 99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51 | 鹿泉区森林消防站项目(森林消防大队专属营房建设)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70 | 55 | 15 | 15 | 87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52 | 蓄水池二期工程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9 | 19 | 0 | 0 | 95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53 | 森林防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9 | 29 | 0 | 0 | 99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54 | 森林防火指挥中心设备购置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5 | 25 | 0 | 0 | 99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55 | 消防水池建设(一期)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 | 10 | 0 | 0 | 95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56 | 古树名木管护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 | 10 | 0 | 0 | 99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57 | 重点山场绿化工程林木管护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70 | 50.96 | 19.04 | 19.04 | 98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58 | 土地出让及管理业务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97.36724 | 297.36724 | 0 | 0 | 98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59 | 石井栈道村东崩塌地质灾害治理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8 | 10 | 8 | 8 | 95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60 | 区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数据库建设和“一张图”入库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 | 1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61 | 区乡两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研究编制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50 | 5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62 |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80 | 0 | 80 | 80 | 0 | 较差,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63 | 北故城村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 | 1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64 |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性线统筹划定及自查评估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 | 1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65 | 鹿泉区生态保护红线数据库编制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6.49 | 16.49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66 |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登记颁证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30 | 0 | 30 | 30 | 87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67 |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44 | 15 | 29 | 29 | 94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68 |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38 | 10 | 28 | 28 | 92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69 | 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5 | 20 | 5 | 5 | 98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70 | 鹿泉区自然资源调查评价项目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0 | 10 | 10 | 10 | 95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71 | 西柏坡高速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挂云山治理项目区、汇源提升项目区)项目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130 | 113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72 | 矿山资源总体规划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8.66 | 0 | 18.66 | 18.66 | 9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73 | 生态修复规划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8 | 18 | 0 | 0 | 99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74 | 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7.741 | 7.741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75 | 东胡申村西300M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0 | 10 | 10 | 10 | 95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76 | 西胡申村东500M矿山复绿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6 | 16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77 | 黄岩栈道、第一建材矿山复绿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4 | 14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78 | 西北建材矿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6 | 10.241673 | 15.758327 | 15.758327 | 94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79 | 露天矿山深度整治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2 | 10.027 | 11.973 | 11.973 | 95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80 | 西美金山湖小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4 | 12 | 12 | 12 | 95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81 | 全生命周期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项目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2 | 10 | 12 | 12 | 95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82 | 档案管理系统升级改装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0 | 0 | 20 | 20 | 80 | 良好,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83 | 不动产登记各部门集中办公场所租赁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77.3267 | 277.3267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84 | 耕地卫片监督与进出平衡监管系统填报及核实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 | 1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85 | 不动产登记管理基础平台接入调整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0 | 10 | 10 | 10 | 95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86 | 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化及自助设备采购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5 | 15 | 0 | 0 | 98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87 | 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存量数据整合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45 | 15 | 30 | 30 | 93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88 | 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补充完善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1 | 10 | 11 | 11 | 93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89 | 土地矿产卫片费用及执法测绘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8 | 8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90 | 土储债券归还本金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32000 | 10700 | 21300 | 21300 | 93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91 | 土地储备储债券付服务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6616 | 1.6616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92 | 土地储备债券付利息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232 | 1232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93 | 占补平衡指标费用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000 | 322.5 | 9677.5 | 9677.5 | 84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94 | 土地收储成本支出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5311.05 | 25311.05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95 | 土地补偿等成本费用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72019.93 | 7017.05 | 265002.88 | 265002.88 | 86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96 |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发证采购证书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5 | 4.999774 | 0.000226 | 0.000226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97 | 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1.5345 | 0 | 11.5345 | 11.5345 | 88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98 | 2022年林草湿综合监测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7.48 | 0 | 17.48 | 17.48 | 9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99 | 无人机采购及服务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7.88 | 7.88 | 0 | 0 | 99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00 | 森林消防站基础设施配套费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56.7355 | 56.7355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01 | 石家庄国际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片区规划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30 | 0 | 30 | 30 | 73 | 一般,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02 | 石财农【2022】10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环城绿化林带建设)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754.42 | 754.42 | 0 | 0 | 99.7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03 | 石财农【2022】10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三环路绿化租地)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63.54 | 0 | 63.54 | 63.54 | 77.6 | 良好,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04 | 石财农【2022】100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双百万亩封山育林)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36 | 36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05 | 石财农【2022】101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造林补助)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27.2 | 127.2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06 | 石财农【2022】101号、【2022】10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集体和个人、国家公益林管护生态效益补偿)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3.13 | 13.13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07 | 石财农【2022】101号、【2023】39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20 | 2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08 | 石财农【2022】11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太行山绿化)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85 | 85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09 | 石财农【2022】11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森林乡村奖补)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 | 1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10 | 石财农【2022】11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村庄绿化提升村)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6 | 16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11 | 石财农【2022】11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林草湿综合监测)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9.12 | 9.12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 ||||||
112 | 石财农【2022】112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古树名木试点建设) |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 | 10 | 10 | 0 | 0 | 100 | 优秀,应继续给予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