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4    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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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石家庄市公安局鹿泉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龙泉路318号,电话:0311-8210207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51条。其中,政策解读1条,行政执法类442条,其他类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按照《石家庄市鹿泉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效能革命”目标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的要求和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完善我局行政执法公示专栏的事前公示、事后公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内容。分别在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网站、和鹿泉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定期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等公开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严格把关信息发布质量,做好信息发布的审核,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无差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规范化发布信息,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的要求,按照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创新公安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事、规范监管行为,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加强了信息审核发布的规范性,确保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深。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指挥中心负责,但各科室对此项工作基本是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充分的统筹协调。
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不够及时。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我局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开展政务公开对改善单位的形象和充分完成各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成立了由局长和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和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牵头抓,情报中心具体抓,指挥中心综合协调,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合理推动的工作格局。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和科室所队年度工作考核相结合,纳入奖惩范围,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为我局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拓宽渠道,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一是确保局门户网站有序进行,门户网站设置的“政务公开、互动回应”等主版块都有专人进行管理维护,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及回复。二是大力推进网站群建设,将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平台。三是拓宽政务公开新渠道,公安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传递正能量,公安政务微博是公安工作由现实走向网络的延伸,在警务公开、管理创新、增加警民联系、和谐警民关系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积极推进“信息化平台提升年”活动,全面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一是推进政务宣传服务工作,二是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局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行决策过程和结果公开,进一步完善行政职权目录,将各项职权的行使依据、法定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等,逐一公开网上。向市民提供办事答疑、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将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而取得市民对公安工作的信任与支持。做到既方便群众办事,又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办事效率与质量。三是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四、努力探索,成效显著。(一)是转变了机关作风,我局通过政务公开、思想作风教育大整顿、树“四个形象”等活动,增强干警的组织性纪律性,提高了政治、业务素质。(二)加快了依法行政的步伐。通过深化政务公开,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三)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法律的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