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4-01-24    来源:铜冶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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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规定指示,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铜冶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动态更新信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共发布公开年报1条,公开指南1条,事后公开43条,部门预算公开1条,部门决算公开1条,机构设置1条,规划信息4条,计划总结2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及时做好沟通、协调、研判和规范答复工作。畅通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箱等申请渠道,保障申请人依法申请公开的权利,提升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铜冶镇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坚持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加强日常管理,安排专人定期开展信息排查,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学习先进乡镇,做好本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用,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力争让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

(五)监督保障

铜冶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及数据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人大主席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我镇的政务公开具体事项,做到责任落实到岗,工作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8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区委、区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性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推进制度建设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是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能力素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专业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