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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06-19   来源:  浏览次数:1 打印

依据《河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石家庄市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改革方案》《石家庄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起草了《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为便于联系,请尽量如实写明提出反馈意见的单位或个人的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18日;

有关意见,请以信函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于2024年7月18日17:30前反馈石家庄市鹿泉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11-82012962

电子邮箱:lqqczjbgs@163.com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西路一号(邮政编码:050200)。

附件:《石家庄市鹿泉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石家庄市鹿泉区财政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