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石家庄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石鹿双随机办﹝2024﹞1号)和《2024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鹿双随机办〔2024〕4号)要求,我区组织了2024年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本次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组织领导
1、周密安排。为确保2024年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区制定并印发了《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石鹿双随机办〔2024〕13号),明确了具体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案,为开展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提供了有效保证。
2、发挥牵头部门引导作用。为深入推进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部门,对抽查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明确检查时间、检查车辆,统一行动,确保联合检查行动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3、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分局、鹿泉区人防办、鹿泉区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市场监管局、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6个部门执法人员于3月11日至11月30日开展了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实地检查,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责完成抽查任务。
二、明确抽查内容
1、依据部门职责确认抽查对象。此次抽查共涉及我区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分局、鹿泉区人防办、鹿泉区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市场监管局、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6个部门,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72家企业,6家执法单位对抽查的72家企业进行了认领。
2、随机抽取联合检查执法人员。有抽查任务的6个执法部门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分别抽取2名检查人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检查、谁录入”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任务。
3、明确联合检查内容,不得随意增减检查事项。入企检查前应提前告知检查对象,由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依法依规实施现场检查,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由企业加盖公章,做到程序规范化、内容精细化、过程痕迹化。对在登记住所无法找到的企业,执法人员均拍摄照片固定证据,确保联合抽查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
三、加强宣传与培训
在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各部门对抽查到的20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使检查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抽查的同时,积极宣传抽查企业的目的、意义及失信后果,提高企业树立依法经营、守法诚信的信用意识。
四、如实记录结果及时公示
1、及时公示公开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参与检查的20名执法人员将抽查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整理汇总。经汇总本次联合抽查结果如下:共抽查72家企业,对我区住建领域的房地产行业领域、燃气行业领域、物业服务行业领域、建筑业行业领域、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五个行业进行检查。一是联合鹿泉区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进行检查,共检查2家企业,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2家,石家庄市鹿泉区生态环境局未发现问题企业2家;二是联合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鹿泉区人社局,对辖区燃气行业进行检查,共检查10家企业,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鹿泉区人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三是联合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鹿泉区人社局,对辖区物业服务行业进行检查,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18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6家,2家企业注销,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18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6家,2家企业注销,鹿泉区人社局检查8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6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2家;四是对辖区建筑业行业检查22家企业,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5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9家,2家企业暂停营业,6家企业未开业;五是联合鹿泉区税务局、鹿泉区人社局、鹿泉区人防办,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检查,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20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8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7家,1家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停业,1家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3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鹿泉区税务局检查19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2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6家,1家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停业,鹿泉区人社局检查20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2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7家,1家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停业,鹿泉区人防办检查4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3家,1家企业发现问题,责令进行整改、恢复;本次抽查的72家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22家,按照异常户对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移送。
3、加强抽查后续监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将进一步核实,责令整改,并按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予以公示,同时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强化社会监督。
此次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度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实现了各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避免了多头执法对企业造成的干扰,并进一步形成了监管合力,对我区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0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石家庄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石鹿双随机办﹝2024﹞1号)和《2024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鹿双随机办〔2024〕4号)要求,我区组织了2024年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本次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组织领导
1、周密安排。为确保2024年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区制定并印发了《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石鹿双随机办〔2024〕13号),明确了具体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案,为开展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提供了有效保证。
2、发挥牵头部门引导作用。为深入推进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部门,对抽查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明确检查时间、检查车辆,统一行动,确保联合检查行动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3、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分局、鹿泉区人防办、鹿泉区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市场监管局、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6个部门执法人员于3月11日至11月30日开展了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实地检查,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责完成抽查任务。
二、明确抽查内容
1、依据部门职责确认抽查对象。此次抽查共涉及我区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分局、鹿泉区人防办、鹿泉区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市场监管局、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6个部门,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72家企业,6家执法单位对抽查的72家企业进行了认领。
2、随机抽取联合检查执法人员。有抽查任务的6个执法部门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分别抽取2名检查人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检查、谁录入”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任务。
3、明确联合检查内容,不得随意增减检查事项。入企检查前应提前告知检查对象,由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依法依规实施现场检查,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由企业加盖公章,做到程序规范化、内容精细化、过程痕迹化。对在登记住所无法找到的企业,执法人员均拍摄照片固定证据,确保联合抽查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
三、加强宣传与培训
在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各部门对抽查到的20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使检查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抽查的同时,积极宣传抽查企业的目的、意义及失信后果,提高企业树立依法经营、守法诚信的信用意识。
四、如实记录结果及时公示
1、及时公示公开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参与检查的20名执法人员将抽查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整理汇总。经汇总本次联合抽查结果如下:共抽查72家企业,对我区住建领域的房地产行业领域、燃气行业领域、物业服务行业领域、建筑业行业领域、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五个行业进行检查。一是联合鹿泉区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进行检查,共检查2家企业,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2家,石家庄市鹿泉区生态环境局未发现问题企业2家;二是联合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鹿泉区人社局,对辖区燃气行业进行检查,共检查10家企业,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鹿泉区人社区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三是联合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鹿泉区人社局,对辖区物业服务行业进行检查,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18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6家,2家企业注销,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18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6家,2家企业注销,鹿泉区人社局检查8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6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2家;四是对辖区建筑业行业检查22家企业,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5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9家,2家企业暂停营业,6家企业未开业;五是联合鹿泉区税务局、鹿泉区人社局、鹿泉区人防办,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检查,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20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8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7家,1家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停业,1家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3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鹿泉区税务局检查19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2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6家,1家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停业,鹿泉区人社局检查20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2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7家,1家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停业,鹿泉区人防办检查4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3家,1家企业发现问题,责令进行整改、恢复;本次抽查的72家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22家,按照异常户对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移送。
3、加强抽查后续监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将进一步核实,责令整改,并按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予以公示,同时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强化社会监督。
此次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度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实现了各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避免了多头执法对企业造成的干扰,并进一步形成了监管合力,对我区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