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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总结
2024-11-21   来源:  浏览次数:1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石家庄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石鹿双随机办﹝20241号)2024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鹿双随机办〔20244号)要求,我区组织了2024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本次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组织领导

1、周密安排。为确保2024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区制定并印发了《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石鹿双随机办〔202413号),明确了具体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案,为开展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提供了有效保证。

2、发挥牵头部门引导作用。为深入推进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部门对抽查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明确检查时间、检查车辆,统一行动,确保联合检查行动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3、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分鹿泉区人防办、鹿泉区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市场监管局、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6个部门执法人员于311日至1130日开展了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实地检查,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责完成抽查任务。

二、明确抽查内容

1、依据部门职责确认抽查对象。此次抽查共涉及我区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分鹿泉区人防办、鹿泉区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市场监管局、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6个部门,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72家企业,6家执法单位对抽查的72企业进行了认领。

2、随机抽取联合检查执法人员。有抽查任务的6个执法部门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分别抽取2名检查人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检查、谁录入”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任务。

3、明确联合检查内容,不得随意增减检查事项。入企检查前应提前告知检查对象,由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依法依规实施现场检查,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由企业加盖公章,做到程序规范化、内容精细化、过程痕迹化。对在登记住所无法找到的企业,执法人员均拍摄照片固定证据,确保联合抽查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

三、加强宣传与培训

在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各部门对抽查到的20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使检查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抽查的同时,积极宣传抽查企业的目的、意义及失信后果,提高企业树立依法经营、守法诚信的信用意识。

四、如实记录结果及时公示

1、及时公示公开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参与检查的20名执法人员将抽查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整理汇总。经汇总本次联合抽查结果如下:共抽查72家企业,对我区住建领域的房地产行业领域、燃气行业领域、物业服务行业领域、建筑业行业领域、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五个行业进行检查。一是联合鹿泉区生态环境对辖区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进行检查,共检查2家企业,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2家,石家庄市鹿泉区生态环境局未发现问题企业2家二是联合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鹿泉区人社对辖区燃气行业进行检查,共检查10家企业,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鹿泉区人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三是联合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鹿泉区人社辖区物业服务行业进行检查,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18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6家2家企业注销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18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6家2家企业注销,鹿泉区人社局检查8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6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2家四是辖区建筑业行业检查22家企业,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5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9家,2家企业暂停营业,6家企业未开业;五是联合鹿泉区税务鹿泉区人社鹿泉区人防办,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检查,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20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8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7家,1家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停业,1家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3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鹿泉区税务局检查19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2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6家1家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停业,鹿泉区人社局检查20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2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7家,1家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停业,鹿泉区人防办检查4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3家,1家企业发现问题,责令进行整改、恢复;本次抽查的72家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22家,按照异常户对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移送

3、加强抽查后续监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将进一步核实,责令整改,并按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予以公示,同时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强化社会监督。

此次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度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实现了各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避免了多头执法对企业造成的干扰,并进一步形成了监管合力,对我区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12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石家庄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石鹿双随机办﹝20241号)2024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鹿双随机办〔20244号)要求,我区组织了2024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现将本次抽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组织领导

1、周密安排。为确保2024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区制定并印发了《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石鹿双随机办〔202413号),明确了具体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制定了具体的检查标准和检查方案,为开展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提供了有效保证。

2、发挥牵头部门引导作用。为深入推进此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牵头部门对抽查工作进行专项部署,明确检查时间、检查车辆,统一行动,确保联合检查行动有条不紊,扎实推进。

3、密切配合协调联动。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分鹿泉区人防办、鹿泉区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市场监管局、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6个部门执法人员于311日至1130日开展了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实地检查,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责完成抽查任务。

二、明确抽查内容

1、依据部门职责确认抽查对象。此次抽查共涉及我区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分鹿泉区人防办、鹿泉区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市场监管局、鹿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计6个部门,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72家企业,6家执法单位对抽查的72企业进行了认领。

2、随机抽取联合检查执法人员。有抽查任务的6个执法部门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分别抽取2名检查人员,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检查、谁录入”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任务。

3、明确联合检查内容,不得随意增减检查事项。入企检查前应提前告知检查对象,由牵头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依法依规实施现场检查,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载检查情况,并由企业加盖公章,做到程序规范化、内容精细化、过程痕迹化。对在登记住所无法找到的企业,执法人员均拍摄照片固定证据,确保联合抽查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

三、加强宣传与培训

在区“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各部门对抽查到的20名执法人员进行了全员培训,使检查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检查的主要内容和标准,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抽查的同时,积极宣传抽查企业的目的、意义及失信后果,提高企业树立依法经营、守法诚信的信用意识。

四、如实记录结果及时公示

1、及时公示公开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参与检查的20名执法人员将抽查情况进行分类梳理汇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检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2、抽查结果整理汇总。经汇总本次联合抽查结果如下:共抽查72家企业,对我区住建领域的房地产行业领域、燃气行业领域、物业服务行业领域、建筑业行业领域、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五个行业进行检查。一是联合鹿泉区生态环境对辖区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进行检查,共检查2家企业,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2家,石家庄市鹿泉区生态环境局未发现问题企业2家二是联合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鹿泉区人社对辖区燃气行业进行检查,共检查10家企业,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鹿泉区人社区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三是联合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鹿泉区人社辖区物业服务行业进行检查,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18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6家2家企业注销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18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0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6家2家企业注销,鹿泉区人社局检查8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6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2家四是辖区建筑业行业检查22家企业,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发现问题企业5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9家,2家企业暂停营业,6家企业未开业;五是联合鹿泉区税务鹿泉区人社鹿泉区人防办,对房地产行业进行检查,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检查20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8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7家,1家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停业,1家发现问题经责令已改正,3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鹿泉区税务局检查19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2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6家1家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停业,鹿泉区人社局检查20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12家,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7家,1家企业已关闭或正在组织清算、停业,鹿泉区人防办检查4家企业,未发现问题企业3家,1家企业发现问题,责令进行整改、恢复;本次抽查的72家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企业22家,按照异常户对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移送

3、加强抽查后续监管。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将进一步核实,责令整改,并按规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予以公示,同时将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强化社会监督。

此次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度第七次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实现了各部门间的资源共享、信息互通,避免了多头执法对企业造成的干扰,并进一步形成了监管合力,对我区打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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