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石家庄丰联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等105户企业: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石家庄丰联房地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等105户企业(名单见附件)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一案,已调查终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上述105户企业未依法报送2022年度、2023年度企业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实地核查及电话联系等方式均无法取得联系,处于长期停业状态,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的规定,本公告所列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现以公告方式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有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31182012463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
石家庄市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