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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科技局2015年度部门职责、部门预算情况及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2015-10-30   来源: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1 打印

石家庄市鹿泉区科技局
2015年度部门职责、部门预算情况
及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单位构成
(1)主要部门职能
1、贯彻实施科技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宏观战略,组织拟定全市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拟定全市科技体制改革政策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3、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全市科技资源的配置;提出科学事业费、科技研发经费和科技专项经费使用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4、研究拟定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管理重点新产品工作;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品的认定申报工作。
5、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拟定全市科学技术普及规划,推动科学技术普及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全市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6、负责科技信息、科技培训、科技统计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与调整。
7、指导和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的科技管理工作。
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部门所属单位构成
石家庄市鹿泉区科学技术局为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预算下达我单位经费指标18471877元,其中:人员经费1542947元,正常公用经费70930元,专项经费16858000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
我单位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费27000元,接待费3000元;2015年预算公务用车费用27000元,接待费0元,出国费两年预算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