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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家庄市鹿泉区2015年区总预算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区总预算及区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02-05   来源:财政局  浏览次数:1 打印

各位代表:
受区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区总预算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区总预算和区本级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区总预算及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我区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严格执行《预算法》相关规定,不断强化综合治税措施,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实现了收入的稳定增长,保证了各项民生政策的落实和重点项目的支出需求。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321443万元,占调整预算321000万元的100.1%,同比增长7.1%,其中:区本级完成91180万元,同比增长7.7%;乡级完成230263万元,同比增长6.9%。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86928万元,占调整预算186000万元的100.5%,同比增长8.9%,其中:区本级完成78698万元,同比增长25.6%,乡级完成108230万元,同比减收0.7%。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310923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68854万元;上年结转本年支出2469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0000万元;区乡本级支出207376万元(含地方债券还本支出1600万元),占调整预算209487万元的99%,其中区本级支出138767万元,占调整预算139997万元的99.1%,乡级支出68609万元,占调整预算69490万元的98.7%。区本级年终结转下年支出5661万元。
平衡情况: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4848万元,其中:全区本级收入186928万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094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451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3311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046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8623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429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661万元,全部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加上结转下年支出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差额5472万元,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18470万元(全部为本级收入),比年初预算154000万元超收6447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19551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253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1315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其他收入3390万元。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97960万元(全部为区本级支出),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259万元;上年结转本年支出2298万元;区本级支出192472万元,占调整预算192475万元的100%,主要用于项目占地补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以及光荣院建设等。年终滚存结余2696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69万元,其余26896万元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7452万元,占年初预算34683万元的108%,其中保险费收入10292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24618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8697万元,占年初预算28004万元的102.5%。。
(四)2015年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一是坚持依法治税管费,完善综合治税各项措施,积极落实“营改增”扩围等结构性减税和取消部分行政性收费项目政策,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保证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二是大力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大气污染治理,兑现压减过剩产能、污染企业搬迁等财政补贴资金1.2亿元,全年四大主导产业税收占比达到69.8%,同比提高6.8个百分点;三是民生投入达到11.3亿元,同比增长25.6%,全面落实了教育、公共卫生、群众文化、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各项惠民政策,支持了薄弱学校改造、妇幼医院综合楼、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及光荣院等民生设施建设;四是农业支出达到5.2亿元,同比增长8.3%,农业产业化水平稳步提高,经济林建设规模进一步扩大,农田水利设施日益完善;五是投入资金5.7亿元,实施了南二环西延、北斗东路改造提升、雨污分流改造、滨河路工程、城乡环境整治等一大批重点项目,区域环境持续改善,功能品位大幅提升;六是预算管理更加规范,实现了全口径预算编制,全面推行了预决算信息公开,启动了绩效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管理程序,全年支出进度达到了99%。
二、2016年区总预算及区本级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全面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的关键之年,“营改增”政策将实现全覆盖,而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将继续加大政府的支出责任,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我区今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区委一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新《预算法》,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收入合理增长,着力推动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大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和环境质量提升,为加快建设省会新城区提供财力支撑。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在合理预测收入的同时,支出上首先确保民生领域各项改革政策的落实;其次是继续压缩“三公经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支持生态环境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全民创新创业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预期,2016年全区财政总收入预算安排347160万元,同比增长8%;全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01890万元,同比增长8%。
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3002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01890万元;上级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017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34339万元;依据冀政发[2015]25号文件精神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35000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安排30024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7908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3433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338万元。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7908万元中,预留乡级支出32000万元(含统收统支乡镇2884万元),区本级支出安排245908万元(含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34339万元)。区本级支出除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外为21156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安排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出1010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安排99089万元,同比增加17432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调增精神文明奖标准及预留规范津补贴改革、公车改革补贴等增加支出;正常公用经费安排1986万元,其中“三公经费”安排987万元,同比减少4.5%。
2、总预备费安排15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及其他难以预见的支出。
3、专项支出安排108994万元,重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安排一般公共服务专项支出5484万元,完善便民服务体系,加强市场经济秩序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2)安排公共安全专项支出4476万元,完善安全防卫体系,支持基层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和政法系统网络信息化建设,推进科技强警和办案公开;
(3)安排教育专项支出10023万元,推进学前教育工程和全面改薄工程,支持实验二小、上庄镇中等学校建设,全面落实免学费、助学金等惠民政策;
(4)安排科技专项支出1144万元,推动全民创新创业,大力支持企业科技研究与开发;
(5)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支出928万元,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推进全民健身,加强文物保护,繁荣群众文化;
(6)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支出4368万元,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标准以及城乡低保、五保供养保障标准,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资金需求;
(7)安排医疗卫生和计生专项支出9131万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贴标准,健全计生特殊家庭关怀扶助制度,继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
(8)安排节能环保专项支出12915万元,大力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推进压减过剩产能、重点企业减排和燃煤锅炉治理等重点环保措施,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和监测能力;
(9)安排农林水事务专项支出13076万元,推进农村重点区域绿化,支持五星乡村创建,完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落实种植养殖业补贴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10)安排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156万元,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发展,落实重点项目优惠政策,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11)安排城乡社区事务专项支出26316万元,主要用于兑现居民供热财政补贴、归还政府债务本息及消化高压走廊入地等建设项目暂付款。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70000万元,全部为本级收入。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65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基金收入5000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70000万元,具体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165000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及土地出让业务费支出96000万元;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支出4000万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支出3000万元;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及环境改善支出53051万元;归还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本息3128万元;主城区污染企业搬迁基本补偿和政策资金支持5821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收入安排支出50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公共设施维修维护。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775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2379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24725万元;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安排41875万元。其中: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9265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268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6375万元;支出预算安排6287万元。
2、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9628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250万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14350万元;支出预算安排19278万元。
3、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4861万元,全部为保险费收入;支出预算安排14810万元。
4、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000万元,全部为财政按政策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资金;支出预算安排1500万元。
三、2016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落实税费改革政策,依法组织各项收入
认真落实“营改增”扩围、压减行政性收费项目等税费改革政策,健全综合治税长效管理机制,创新税源管控模式,强化信息收集分析和共享应用,坚持依法治税管费,防止和纠正有税不收及虚收空转行为,使各类经济实体纳税缴费有法可依、公平公正,大力支持全民创新创业,促进财政与经济良性互动、健康发展。
(二)深化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预算编制信息系统,规范部门预算项目库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预算管理机制;二是全面规范政府和部门预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完整、全面。三是切实加快支出进度,改进项目组织和审批方式,切实解决影响支出进度的机制障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四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实现盘活存量资金全覆盖,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对于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项目预算以及闲置沉淀的转移支付,采取收回、调整用途等方式,及时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三)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统筹用好用活财政政策和资金,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化解过剩产能,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创新,推动全区产业迈向中高端;二是切实扩大农村有效投资,把资金重点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投向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积极探索PPP方式和财政性投资引导基金运作方式,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直接投入。四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各项制度措施,促进我区公益事业发展。
各位代表,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全面推进绩效预算管理改革,努力完成各项任务目标,为建设省会新城区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