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鹿泉区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浏览进入适老化繁体版 丨 简体版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执法公示  > 执法机关  > 民政局  > 事前事后公开  > 事前公开
石家庄市鹿泉区民政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22-04-27  来源:民政局  浏览次数:1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鹿双随机办〔2022〕3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规范工作平台使用。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升级改造为契机,加强平台使用规范培训,动态调整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一步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二)大力推进联合抽查。本着“能联尽联、应联必联”的原则,推进部门间联合开展随机抽查,不断扩大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监管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三)提升信用监管精准度。推进民政领域监管对象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不断完善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努力实现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

(四)提高随机抽查规范性。严格落实《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规范随机抽查工作流程,提高抽查检查的专业性,确保监管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动态更新“一单两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动态更新民政系统的抽查事项清单,及时调整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民政系统的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认真学习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双随机抽查的具体操作流程,及时利用标签字库完成对民政系统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

(二)大力推进联合抽查。进一步完善部门内部和部门间联合抽查工作机制,结合监管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联合部门数量,大力推进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以业务科室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和单位配合,在充分考虑执法力量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统筹谋划,科学制定具体抽查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横向部门间和纵向系统内的联合检查。

(三)强化信用监管应用。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

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等情况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高的监管领域,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的检查对象,或风险较低的监管领域,可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科学监管、精准监管。要及时将抽查结果有效归集至检查对象名下,并通过本级门户网站、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等渠道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加强抽查结果共享,以便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切实增强监管的威慑力。

(四)规范开展随机抽查。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加强学习培训,加大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熟练掌握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的使用,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不断完善抽查后续处置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完成转办、移送等工作,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实现监管闭环。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领导,结合内部职责分工,明确牵头机构和职责分工,及时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体制,切实发挥综合协调、统筹推动、督促落实作用。

(二)高度重视,全力推进。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要按照抽查工作计划,准确把握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圆满完成年度随机抽查工作任务。

(三)及时公示,严格执法。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按时向社会公开。统筹安排“双随机、一公开”与日常监督工作,对监督检查情况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数据和监督结果准确、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