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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边界清单
2024-03-29   来源: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次数:1 打印

                        石家庄市鹿泉区发展和改革局职责任务清单

序号

内设机构

名称

对应部门“三定”规定

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

序号

内设机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

 

1

发展规划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贯彻落实上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宏观调控政策,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调节政策,牵头研究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1

负责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并实施区发展规划。承担统一规划体系建设工作,统筹衔接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目录清单、审批计划和备案管理。

 

2

负责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做好年度计划与五年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

 

3

负责监测分析全区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对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预测。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及相应政策措施建议,开展重大政策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相关政策建议。

 

4

负责协调推进市级特色小镇涉及鹿泉区的创建培育工作。

 

5

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

 

6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与国家、省、市、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对综合交通设施建设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7

统筹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与其他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和改革建议;参与组织编制铁路发展专项规划和城际及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并组织实施。

 

8

组织拟订推进全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推进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

 

2

政策法规股

提出加快建设全区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的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落实国家、省、市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政策,推动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负责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协调、管理、推动口岸建设。牵头推进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

9

组织实施相关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制度,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

 

10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落实上级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协调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11

按上级部署,负责综合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推进区属企事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按上级部署,负责扩权县改革相关工作。负责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12

负责编制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负责商务领域前瞻性研究和重大商务课题调研工作。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局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

 

1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

 

14

负责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掌握企业搬迁情况,推进搬迁改造进程;协调解决企业搬迁具体问题。

 

15

研究全区农村经济发展和改革重大问题,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农村发展、生态环境建设、以工代赈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负责林业、草原、水利、气象、农业科技、生态建设、以工代赈等方面相关建设项目的管理。提出生态安全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相关项目及投资计划安排意见和国家、省、市资金相关项目及投资计划建议的申报并协调实施。

 

16

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协调实施。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落实土地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

 

17

负责组织编制全区综合农业资源区划和农业区域规划;制定农业区域发展政策,指导农业资源优化配置;综合管理农业资源,指导水、土地、气候、生物等资源的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农业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保护农业生态环境;负责农业资源可持续发展和高效利用实验示范工作;综合管理农业遥感技术的利用工作。

 

18

负责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安排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19

落实上级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区口岸工作。

 

20

组织和参与协调有关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调研。

 

21

牵头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商务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商业信用销售;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推动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牵头推动全区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相关发展工作;配合上级做好内资直销企业市场准入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行政执法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负责12312市场秩序等举报投诉服务工作,依法组织对重大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64-88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10-11

22

负责行政执法合法性法制审查,负责普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及规章执行情况的调查研究。

 

3

固定资产投资

参与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负责全区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和有关发展性专项资金,按规定权限对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产业政策,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23

研究分析财政金融运行形势,参与研究提出我区贯彻国家、省、市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研究财政金融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按分工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工作。落实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项目政银企对接。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工作

 

24

提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落实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法规办法。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安排中央、省、市预算内补助我区资金的建设项目和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年度区级政府投资和区级重点项目资本金配置计划。指导全区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权限对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1

25

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按分工组织推广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负责建设项目的谋划、争取和协调,拟订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及时掌握了解项目信息,提出相关建议;负责收集国家有关部委、商务办事机构、科研单位等重要政策、经济信息,提出对策建议等。组织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研究。

 

26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监督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研究拟订地方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谋划推进主导产业重大结构调整项目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照规定权限对工业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27

按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2

28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和改革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的区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对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9

落实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

 

4

项目

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全区“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落实上级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规划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组织推动重点建设项目。落实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实施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区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区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重大问题。

30

综合分析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拟订境外投资年度计划。按权限对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协调全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

 

31

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相关工作。

 

32

 

 

33

负责组织编制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工作计划;起草有关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的措施,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的调查研究、统计分析、预测预报、宣传报道;提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制方案;提出和落实重点项目年度考核、考评方案,督导全区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协调、调度落实涉及重点项目的各项建设条件,推进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在建工作,掌握全区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项问题,参与区重点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34

负责谋划和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调与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划的衔接,提出落实推进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拟订落实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年度计划,督导检查各项支持政策的落实,牵头组织专项考核等工作。拟订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转移对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事业的对接合作,负责联系沟通信息反馈及项目跑办,争取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资金、项目支持等工作。

 

35

 

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区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全区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发展,会同有关方面推进全区大数据产业发展,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

 

5

办公室

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监测分析全区商务运行情况,承担全区商务系统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36

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37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按权限指导督促相关行业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38

监测分析全区商务运行情况,承担全区商务系统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舆情监测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商务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管理工作。

 

6

市场管理股

拟订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协调落实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储备物资品种目录、总体发展规划。协调、管理、推动物流业发展,组织推动重大物流园区和物流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负责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提出流通体制改革建议。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商贸流通主体,推动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商贸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负责全区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拍卖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牵头推动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对酒类流通发展进行指导。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39

研究拟订全区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监测分析服务业发展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服务业目标考核管理工作。负责争取国家、省和市服务业专项支持资金,会同区财政提出区级服务业专项资金安排意见。监测研判外贸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1

40

负责培育物流产业发展,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

 

41

负责全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拟订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研究提出粮食、棉花、食盐等重要商品流通体制改革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棉花等重要商品的区级储备。

 

42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物流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拟订物流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物流体系建设,研究分析物流发展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全区物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进重点物流项目;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区物流发展工作;指导、促进重点物流企业发展;承担现代物流技术的推广工作。

 

43

拟订全区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建议,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拟订城乡市场和流通网络规划和政策建议,负责城市商业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城市商业网点规划、重点商贸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商贸物流体系建设,加强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工作。

 

44

拟订促进流通业发展的有关措施;培育商贸流通主体,构建中小微流通企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流通方式发展,促进流通标准化和现代流通技术进步;承担餐饮业、住宿业等生活服务业的行业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社区商业发展,组织实施早餐工程建设;推进商贸企业节能减排等绿色流通工作;负责老字号企业申报和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内贸流通典型企业统计工作。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30-38、54-63、89-137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4-9、12、15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其他类第5-6

45

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负责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承担区电子商务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商务领域信息化培训与交流活动。

 

46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督促所属企业和大型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督促所属企业和大型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47

依法对拍卖、免税商店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酒类流通发展和促进工作。

 

48

监测、分析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负责商务系统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蔬菜、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按有关规定对零售企业促销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茧丝绸协调工作。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29

7

能源股

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年度制定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负责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煤炭、天然气等能源市场监管职责;负责散装水泥推广管理工作。

49

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建议,落实有关能源行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制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削减燃煤、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50

负责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煤、电、油、气及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并组织应对有关重大突发性事件,提出安排相关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的建议。负责监测电力运行态势,负责全区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管理协调工作,有序用电、迎峰度夏(冬)电力保障工作。负责组织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相关工作。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1-12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确认类第1

51

负责新能源、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拟订全区火电、核电、热电、农村电网、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先进能源系统和其它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电源电网、热源热网等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安排建议;负责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按规定权限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实施相关技术法规和标准。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1

52

拟订煤炭开发、煤层气、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电力、热力、煤炭等相关发展布局及重大项目安排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层气开发、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督导电力及热电项目建设,负责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煤炭等能源预测、预警,参与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煤炭、天然气等能源市场监管职责。

 

53

负责能源资源节约、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和城镇污水治理、城镇垃圾处理等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贯彻散装水泥、商品砼、商品砂浆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监督检查违反国家散装水泥、预拌砼、预拌砂浆管理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的行为;指导散装水泥推广和节能监察工作。

 

54

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能源预测预警,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落实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编制能源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能源综合业务和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拟订能源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能源装备业的发展布局和重大项目安排建议;负责能源装备相关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按规定权限和职责对投资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监管;负责燃气资源的协调调度工作。

 

8

价格管理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区级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价格(收费)申诉案件行政复议和裁决相关工作,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认定。负责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55

拟订年度价格工作规划和综合性价格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监测分析研判全区价格形势和重要商品价格情况,提出价格调控政策建议。负责价格调控应急机制建设,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和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等调控措施。落实上级有关价格地方性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文件。负责市场价格监测和价格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列入省成本监审目录和省、市授权实行成本监审的商品及服务价格进行定调价前期监审工作。负责重要产品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审核汇总重要农产品的成本收益,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组织协调价格听证工作。

 

56

负责组织落实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资源稀缺、自然垄断经营的工农业产品价格政策和改革措施;按照价格管理权限,研究拟订价权内的商品价格改革和调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落实商品的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对实行市场调节的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工农业产品价格进行监审;指导协调重要农产品的购销价格,落实上级制定的最低保护价和最高限价;调查研究、分析主要农产品和关系国民经济基础工业品的生产成本、利润和供求变化、价格趋势,为宏观调控提出依据和相应的政策建议。

 

57

负责全区公用事业、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领域价格和收费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落实上级政府管理的国家机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拟订并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负责全区商品住宅价格、土地价格、房屋租赁价格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价格管理办法,管理房地产价格评估。

 

58

负责对纪检监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价格不明,或者价格有争议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的价格认定。负责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确认类第2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其他类第1-4

9

油气管理股

负责天然气等能源市场监管职责;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经营等进行监督管理

59

组织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和职责。

 

60

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二手车交易、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行业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13-19、39-53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13-14

10

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落实上级粮食流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行业发展和粮食流通设施建设,承担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落实国家、省粮食购销政策和粮食质量标准。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订区级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并组织实施,负责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物资承储企业以及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的监管责任,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监测粮食、食糖、食盐等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棉花等重要商品储备工作。

61

制定全区粮食收支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粮食购销政策,指导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区级储备粮的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全区粮食储备体系建设的建议;负责监测区内粮食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粮食应急有关工作;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牵头负责行业统计。对国家、省、市粮食流通和储备政策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区级储备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的监督检查,对其他部门管理的物资进行监督指导;承担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62

拟订区级粮食、食盐、食糖等重要商品的总量计划,研究提出区级物资储备规模、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实施区级储备粮、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拟订区级物资储备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物资储备统计工作。

 

 

63

负责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项目管理。拟订区级粮食和物资储备的仓储管理规范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有关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创新、技术改造。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粮食、食糖、食盐和救灾物资等物资承储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仓储和科技统计工作。

 

11

财务审计股

 

64

负责监管局属企业,负责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区粮食企业会计报表

 

12

贸易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商务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建议。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组织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贯彻落实上级科技兴贸战略,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全区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指导境外经贸园区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调查国(境)外对我国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做法。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以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贸易救济申诉工作,跟踪调查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措施对全区相关产业的影响,建立产业安全预警机制。负责上级交办的涉及世贸组织相关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对自由贸易区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落实会展业政策措施,拟订会展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境内外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赴境外非商业性办展活动。负责经贸交流合作工作。建立联系国内友好关系城市。按规定权限,负责区外单位在我区设立办事机构的备案等相关工作。

65

拟订商务领域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区促进商务领域发展专项资金,负责编报专项资金预决算,协调申报各项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等专项资金,负责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组织项目公开招标、评审和验收;协调落实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外汇等政策;负责落实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和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中提升国际能力资金政策。

 

66

指导协调全区货物进出口工作,拟订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监测分析全区进出口贸易运行状况;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出口;执行国家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及有关目录;负责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外贸企业的业务培训,协调、解决进出口业务中出现的问题;指导进出口企业进行国际品牌、质量、环保、安全等注册认证。

 

67

负责全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

 

68

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

 

69

负责外贸基地建设工作

 

70

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对自由贸易区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措施,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外包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担商务服务业(不含餐饮业、住宿业等生活服务业)行业管理相关工作。

 

71

拟订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监督全区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负责全区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工作,组织对外经济合作相关培训;负责全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统计工作;负责外派劳务、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处罚类第20-28对应部门权责清单中行政检查类第3

72

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指导协调出口产品贸易摩擦应对和进口产品贸易救济申诉工作。

 

73

承办上级交办的世贸组织有关工作

 

74

负责会展业的统筹协调、宏观规划和管理服务,拟订会展业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介全区会展营商环境;监督管理全区会展活动。

 

75

负责经贸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国内友好关系城市间的联系和经贸合作交流。按规定权限,负责区外单位在我区设立办事机构的备案等相关工作。

 

13

国防动员股(人防股)

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人民防空工程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和利用警报发放空情、灾情警报。协调做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组织区直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空袭工作。组织开展防空袭斗争宣传动员工作,协调全区人民防空行动信息保障工作。国民经济(整备)动员。

76

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人民防空工程行政执法、行政监督。

 

77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和利用警报发放空情、灾情警报。

 

78

协调做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组织区直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空袭工作。

 

79

国民经济(整备)动员。

 

注:1.设在政府部门的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秘书科列入职责任务清单编制范围;2.需将部门权责清单中的所有权力事项细化分解到相应内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