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采取“三项措施”提高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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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采取“三项措施”提高执法效能
2023-09-21 来源: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1 打印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鹿泉区分局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心任务,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持续锻造生态环保铁军,促进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执法效能考核中,鹿泉分局排名始终位居全市前列。
一、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转变监管方式,充分利用在线监控、分表记电、秸秆红外监控、无人机飞检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施“科学执法、精准治污”,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的打扰;二是实施正面清单管理,把60家优质企业纳入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做到“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有事服务”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管理。组织开展执法人员法律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利用集中学习、召开案审会等时机,选择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守法意识;邀请专家教授对电厂、水泥以及涉VOCs企业进行技术培训,现场教学,提高执法人员办理疑难案件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对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严格按照《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规定,确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裁量权等现象发生。
三、强化执法监管警示震慑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打击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忠告企业敬畏法律、合规经营、依法排污。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强化公安司法联动,以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高压态势,不断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改善自身环境行为。
鹿泉分局将继续按照执法大练兵活动要求,强化执法实践锤炼,实施“全员、全年、全过程”练兵,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持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