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鹿泉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部署,切实提升监管效能,按照《2026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深入推进全区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6年2月至7月
二、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跨部门随机抽查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涉及的抽查事项,共计2项:
1、对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情况日常监督检查;
2、对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行为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抽取比例
1、抽查对象范围:全区定点医药机构
2、抽取比例: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等级抽取涉及行业共计不低于3%
四、重点任务
(一)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依托监管平台,细化“一单两库”。细化检查对象基础数据库和监管执法人员数据库。建立较为完善的全区医疗保障检查对象名录数据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数据库,基本要素实行数据库管理,随时进行动态调整,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
(二)严格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程序。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好检查抽查工作。抽查工作要严格执行随机抽查工作程序,随机产生抽查对象和抽查人员,严格履行相关工作流程,确保工作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局机关各股室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工作程序,提升监管效能。一是抽查工作要格履行相关工作流程。二是在抽查工作中,要注重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同时严格遵守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石家庄市鹿泉区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