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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2024-02-22  来源: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医院、药店、诊所正常经营的干扰,震慑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2024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统一部门执法机制,进一步推进鹿泉区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一 单两库一指引”。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
(二)以部门联合抽查为抓手,加强部门间协调联动,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本地区日常监管的有效方式。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在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深化运用场景,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在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上迈出新步伐。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基础支撑。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
下简称监管平台),通过监管平台利用分类标签库完成对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
(二)强化联合监管。持续推进“一业一查”部门联合监管模式,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确保鹿泉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部门联合抽查户数占随机抽查总户数的比例不低于5%,使广大市场主体切实体会到“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所释放的红利。
(三)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要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 号),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开展至少1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
(四)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要认真落实《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要严格按照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强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年度计划、实施方案、抽查方案、抽查结果及后续处理结果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认真梳理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有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检查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规范鹿泉区医保领域行政检查、行政执法的规范发展,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二)严格责任落实,实现责任可追溯。各监管事项检查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管任务,严格遵守制度及相关要求。按照分工负责、协作配合、各负其责的原则,依法进行检查。要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结束后应形成检查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现场检查情况、检查情况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移送公安、纪检等相关部门或申请行政立案,进行严肃查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部门横向联动,形成监管合力。鹿泉区医疗保障局有监管检查职责的股室要加强与卫健等单位的协调联动配合,每年至少进行1次联合检查。
 
 
 
石家庄市鹿泉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