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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奖励奖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0-01-07   来源: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1 打印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鹿财字[2019]65号),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的原则,对创新创业奖励资金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形成本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关于大力鼓励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鹿政函〔2018〕26号)文件规定;
2.对各部门报送的名牌、商标、标准、专精特新、公共服务平台、技改投资、小型微型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院士工作站、市级高层次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众创空间、专利保险、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河北省科技小巨人、河北省星创天地、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等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促进企业发展;
3.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设立创新创业资金;
(二)项目预期绩效目标
项目预期绩效总目标2000万元,2019年四季度已完成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兑现奖励,共奖励金额1999.3883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我局通过政府内网通知各乡镇和各政府部门,根据鹿政函〔2018〕26号)文件规定,通知辖区内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资料,逐级审核审核同过后,区财政拨付资金予以奖励。
(二)绩效评价的方法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根据鹿政函〔2018〕26号)文件中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对符合奖励条的企业申报的资料逐级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后给予资金奖励。
(三)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关于大力鼓励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鹿政函〔2018〕26号)文件规定,对各部门报送的名牌、商标、标准、专精特新、公共服务平台、技改投资、小型微型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院士工作站、市级高层次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众创空间、专利保险、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河北省科技小巨人、河北省星创天地、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等企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绩效评价指标达到100%。
三、项目执行及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投入
1.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创新创业的决策部署,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关于大力鼓励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鹿政函〔2018〕26号)文件规定,区财政安排2000万元设立创新创业资金,按照文件规定,企业申报资料经认真审核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进行奖励,共奖励金额1999.3883万元。绩效指标达到100%。
2.对各部门报送的名牌、商标、标准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促进企业发展;对具有专利技术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经审核确定后,给予奖励;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对本地中小微企业扩大贷款规模,给予奖励;鼓励和支持转型升级企业进行精益化管理水平和“两化融合”给予奖励。支持投资者和相关机构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检测服务平台和科技交流咨询平台为转型企业提供新产品和新技术服务,对经认定且业绩突出的服务平台院士工作站、市级高层次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众创空间、专利保险、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河北省科技小巨人、河北省星创天地、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绩效指标达到100%。
(二)项目实施过程
1.严格按照《石家庄市鹿泉区关于大力鼓励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鹿政函〔2018〕26号)文件规定,鼓励高层次人才到鹿泉创新创业、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鼓励社会资本兴建众创空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各类科技研发机构到我区开展研发活动、鼓励创新创业项目加速裂变、打造一批“双创”示范基地、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提档升级、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鼓励建设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新建院士工作站、加大专利资助和维权保护力度、鼓励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建设、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鼓励品牌创建、鼓励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扶持企业挂牌上市等项目,对申报资料的企业,经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一个不少的进行奖励。
2.财务管理。
(1)制度建立健全:为规范财务收支,加强财务管理,预防和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石家庄市鹿泉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
(2)资金拨付严格审批:使用资金时,对开支的合理性及规范性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票据,本着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由经办人签字后送局长签批后方可拨付。
(3)重大开支经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对单次3万元(含3万元)以上非经常性费用和经常性费用支出报局党组会议研究,由分管财务局领导按党组会议决定审批。
(三)项目产出
对各部门报送的国家提名奖、名牌、商标、标准、专精特新、企业转型升级、技改投资、新增规上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院士工作站、市级高层次人才、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众创空间、专利保险、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河北省科技小巨人、河北省星创天地、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河北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经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的资金奖励,绩效指标达到100%。
对项目的实际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等情况进行分析后,根据指标体系评分标准计算分值达到100%。
(四)项目效果
为贯彻国家、省、市、区促进创新创业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对我区企业进行政策支持。1.鼓励高层次人才到企业创新创业,对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到我区实施科技成果项目转换,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2.企业通过建立科技服务平台创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市级工程实验室,国家、省、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等,通过技术中心的平台创建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既培养技术人才又通过新产品、新技术转化成果,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加市场竞争力。3.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孵化基地、众创空间提供支持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引导企业,中小企业的人才引进对企业的发明专利、知识产权贯标、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企业名牌创建,最终使企业做强做大,达到归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鼓励企业技改投资转型升级标杆创建,品牌创建达到国家级质量奖、驰名商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4.培育企业挂牌上市,解决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难题问题,企业资金有保障,发展有后劲收入增加,税收稳定,增加就业,保障社会。为鹿泉的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企业的良好发展是保持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基础。100%
四、项目综合评价结论和评价等级
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绩效情况,给出总得分,指标体系设定满分100分,得出综合评价结论和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等级。得分≥85分为优秀;。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为贯彻国家、省、市、区促进创新创业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我区对企业进行政策支持,要加大宣传力度,让我区每个企业对政策都能够及时了解。
(二)下一步对我区出台的相关扶持政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为了让我区企业对政府的扶持政策有更深的了解,今年我局印发创新发展政策汇编1000本,向乡镇、区直各部门和企业进行发放宣传。
六、评价工作组人员名单及签字(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
组  长:马会云    科工局    局长
副组长:李万新    科工局    副局长
成  员:梁素阁    科工局    科长
崔振红    科工局    科长
黄军伟    科工局    科长
高振涛    科工局    科员
王素梅    科工局    科员
刘永民    科工局    科员
鹿泉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