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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91号建议的答复
2024-03-06   来源: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1 打印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C)
区医保建议字〔2024〕第 1 号
 
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91号建议的答复
 
区政府办公室:
赵美娜代表提出的关于调整基层医院DRG付费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依据省、市医疗保障局有关政策通知精神,鹿泉区定点医疗机构于2023年10月实行DIP付费(按病种分值付费),付费方式和DRG不同。鹿泉区属于市级统筹区,执行市医保政策。
 
 
2024年2月27日
 
领导签发:张彦会
联系人及电话:孙丽芳 67365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