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检基本情况:石家庄市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河北冀安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郑延涛(鲜面条)销售的面条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苯甲酸及其纳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情况:经排查发现不合格原因均为供货商产品控制不严格导致的问题。排查中发现郑延涛(鲜面条)店持有《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并在采购过程中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记录。
三、整改情况:该摊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因时间过长,不合格的食品已经销售完,制定召回计划,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召回。已经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索要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及快检报告。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发生类似问题。
四、行政处罚情况:该摊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条第(十)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依据《河北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给予责令改正。该摊在限期内进行了整改,期间该摊进行了复检,复检结果合格。
五、通报移送情况: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