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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住建局
文号: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05-19  来源:住建局  浏览次数:1 打印

 一、起草背景
 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石政办发〔2021〕6号)和石家庄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
 二、起草过程
 参照上级文件,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我区的《石家庄市鹿泉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并征求了各乡(镇)、经济开发区以及相关区直部门意见,经过修改完善,形成此《石家庄市鹿泉区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十四五”期间,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十四五”期间,新增(含新建、改建、改造、盘活)保障性租赁住房套数占新增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到2025年,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加定型,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有效缓解。
 
 
 
 
 
石家庄市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