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推行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民政局
文号:
《关于推行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0-03-18 来源:鹿泉区 浏览次数:1 打印
一、起草背景
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暴露出我区城镇社区管理的短板和不足。为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摸清居民小区底数,做到严防死守,有效遏制疫情扩散,我区探索出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行模式,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城镇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打通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总结完善新冠肺炎疫情探索实行社区网格化制度的成功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在城镇社区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大数据”在城镇社区治理中的创新性作用,实现城镇社区管理服务“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工作目标,借鉴浙江省在网格化管理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城镇社区治理实际,起草了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4部分:一是指导思想;二是总体目标;三是主要内容;四是保障措施。意见主要内容:一是合理划分网格,网格划分以居民小区为单元,按照相邻就近、一格一员原则上400户至500户左右分为一个网格,每个网格设置一名网格负责人;二是选聘网格化队伍,每一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负责人,网格负责人由各乡(镇、区)统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分配到社区使用,人员待遇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所需经费由各乡(镇、区)财政负担,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三是明确网格负责人职责;四是建立网格化运行机制,按照“配置科学、效能优先”的原则,对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队伍进行统一整合,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不断提高网格化管理能力和水平;五是建立“大数据”服务体系,建立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作为智慧城市分中心之一,统筹管理和分析社区群众各类信息,推送社情民意等各类数据,提供公共商业等各类服务,切实提升全区社区群众工作水平。
石家庄市鹿泉区民政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