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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2022年第二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2022-04-14  来源: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1
石家庄市鹿泉区2022年第二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根据《2022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鹿双随机办〔20223号)、《石家庄市鹿泉区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石鹿双随机办〔20222号)要求,区政府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安全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2年4月14日至4月29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本次跨部门随机抽查依照《河北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涉及的抽查事项。
三、抽查对象及比例
抽查对象全区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开展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差异化抽查
抽查比例:危险化学品企业B风险中低风险等级按20%比例随机抽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企业C风险(中风险)等级按30%比例、D风险(中高风险)等级按100%比例随机抽取。
、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部门,由各部门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

和确认。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4月15日下午4:00前将确认检查情况盖章后报邮箱24542290@qq.com确认检查的报检查对象名单、执法人员名单及电话,确认不检查的报此次抽查本部门确认不检查。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职责具体实施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3.各抽查部门负责本部门抽查工作,严格按照明确的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抽查内容组织实施联合抽查。
(二)检查方式
1.对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一般采用实地检查方式,被随机选中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入企检查前应提前告知检查对象,由牵头部门应急管理局出具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
2.现场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同时携带执法记录仪,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3.对检查对象实施联合抽查时,由牵头部门应急管理统一组织,一次性完成。实地核查时间:4月18日至4月22日,分组情况及车辆安排另行通知。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部门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联合抽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筹划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高效完成抽查工作任务。
 (二)加强沟通协调。应急管理局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抽查部门要主动配合,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提升监管效能。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

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检查对象的负担。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情况。各抽查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510前将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总结统计表报区应急管理局213房间。
联系人:郭宇荣        联系电话:18532161825
附件:1.石家庄市鹿泉区2022年第二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2.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
附件1
石家庄市鹿泉区2022年第二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随机抽查对象(户)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涉及检查部门(个)
检查项目(个)
抽查结果
抽查结果处理
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个)
发现问题事项(项)
发现问题(户)
责令改正(户)
应列入异常(户)
涉嫌违法立案调查(户)
 
 
 
 
 
 
 
 
 
 
 
 
 
 
 
 
 
 
 
 
 
 
 
 
 
 
 
 
 
 
 
 
 
 
 
 
 
 
 
 
 
 
 
 
 
 
 
 
 
 
 
 
 
 
 
 
 
 
 
 

附件2
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
 
抽查对象名称
 
是否适用
预先通知
¨是  ¨
预先通知时间
 
预先通知方式
¨电话通知  ¨直接送达
预约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被检查主体需要准备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