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鹿泉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夯实省级法治政府示范基础,加快推进国家级法治政府创建。6月7日下午,鹿泉区举办行政应诉协调监督员培训会,区司法局局长高军俐同志出席并主持培训会,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行政执法部门担任行政应诉协调监督员同志、法律顾问共计30余人参加。
会议首先由区司法局政治处主任贾科伟同志解读了《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办法》;河北和泽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萍同志就如何做好征收拆迁、安置补偿、信息公开、农村宅基地确权等领域的行政应诉案件进行了专题授课。区司法局局长高军俐同志做了总结发言,高局长通报了我区2024年1-5月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情况,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办案能力。各执法部门特别是新担任的行政复议应诉协调监督员,要扛起责任,主动担当履职,学习吃透依法行政的六大基本原则,强化败诉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等导致的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二是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权必须为”的思想,增加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三是加强行政争议化解力度。积极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办理全过程,依法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率,节约维权和行政成本。四是加强与行政审判机关协调联动。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主动与法院对接沟通协调,分析、研判被诉行政行为败诉风险,及时研究解决本部门本领域案件多发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进一步提升出庭应诉能力,确保出庭应诉率100%常态化,最大化的发挥其出庭质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此次参加培训的行政应诉协调监督员是由各部门推荐的具有法律专业知识,认真负责,沟通能力强,由本单位副职级别以上人员担任,经区司法局研究甄选确定。职责是做好以区政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具体承办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部门主动应诉履职的意识,加强了行政工作人员的行政应诉专业知识、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上新台阶,为推动鹿泉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