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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2024-12-31  来源:  浏览次数:1

石家庄市鹿泉区教育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依据

实施主体

事项备注

法定实施主体

法定行驶层级

第一责任层级

教育领域(8项

1

对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

《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第六条。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2

教师培训工作检查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一条。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3

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条《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4

对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四条。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5

学校体育、美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检查

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若干措施》《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6

对中小学国家课程教材使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三十九条。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7

校外培训机构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第五项。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

 

8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检查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要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和行业规范的作用。教育、工商等部门要在相应职责范围内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核准机关

省级、市级、县级

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