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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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08-27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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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7日
石家庄市鹿泉区“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
排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低碳城市建设,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实现“十三五”全区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根据《石家庄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把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坚定走加快转型、绿色发展、跨越提升的新路,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努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确保完成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约束性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区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3%,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果,气候变化相关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健全,碳排放交易市场启动运行。(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二、构建低碳能源体系
(一)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逐级分解目标任务,严格考核奖惩。提高节能准入门槛,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作为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的重要手段,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领域节能。到2020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29.7万吨标准煤以内,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9%。(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配合单位: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大力压减煤炭消费。继续实施抑制新增量,压减存量为主的减煤工作思路,确保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较2016年减少22万吨,规上工业用煤量控制在2016年的332万吨以内,2020年消费总量控制在市要求以内。新增燃煤建设项目,严格落实煤炭减量替代政策。高耗能行业严格限制扩大生产规模和新上项目准入,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实施燃煤替代工程,减少煤炭消费存量。(牵头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发展绿色清洁能源。大力调整能源结构,加快发展太阳能发电,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有序开发地热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石家庄市平均水平。(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三、打造低碳产业体系
(一)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高碳行业规模,坚决化解过剩产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培育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到202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力争达到25%以上。大力培育新产业、拓展新模式、发展新业态,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以上。(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统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局)
(二)着力控制工业领域排放。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工程,积极推广低碳新工艺、新技术,主要高耗能产品单位产品碳排放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推动电力等工业行业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试点示范,并做好环境风险评价。(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大力发展低碳农业。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深松整地、两深一精、保护性耕作等土壤改良措施,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和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农业土壤碳汇,到2020年实现耕地有机质含量提高0.5个百分点以上。(牵头部门:区农业畜牧局)
(四)增加生态系统碳汇。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推进国土绿化行动,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太行山绿化、退耕还林还草等重点工程。全面加强森林经营,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等,着力增加森林碳汇。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灾害防控,减少森林碳排放。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8.5%,森林碳汇稳步提高。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稳定增强湿地固碳能力。(牵头部门:区林业局)
四、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
(一)加强城乡低碳化建设和管理。以低碳理念修编城市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边界。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继续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广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到2020年,强制执行居住建筑75%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全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50%。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推动农村地区建筑节能,建设绿色低碳村镇。因地制宜推广余热利用、高效热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绿色建材、绿色照明、屋顶墙体绿化等低碳技术,积极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示范。(牵头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优先发展公共交通行动计划,推进我区“公交城市”建设,加大客运枢纽、调度中心等设施投入,到2020年公交专用车道设置率达到10%以上。抓好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慢行交通网络。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城市逐步淘汰燃油、燃气公交车。(牵头部门:区交通运输局、区交警队;配合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规划分局、区供电公司)
(三)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置。落实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加快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等国家试点建设,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共伴生矿和尾矿、农林废弃物等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到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维持在96%以上;农膜回收利用率到2020年比2015年提高15%。培育发展鹿泉经济开发区绿岛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加强餐厨废弃物和建筑垃圾管理,采取激励政策建立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采取垃圾焚烧发电等多种方式有效减少全社会碳排放。(牵头部门: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畜牧局)
(四)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推进工业园区低碳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低碳绿色产业园区管理模式。开展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深化低碳城市试点,积极开展低碳城(镇)、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和气候投融资试点。推进低碳试点社区建设,支持低碳社区推广应用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等低碳技术和产品,探索社区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有效模式。(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新(旅游)局)
五、加快低碳技术推广应用
(一)加快低碳技术研发与示范。充分利用京津科技创新资源,优先支持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林业等重点领域开展经济适用低碳技术的研发,并在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予以重点明确,鼓励利用现有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等市场资金,加快推动低碳技术进步。(牵头责任部门:区科学技术局)
(二)加大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力度。配合国家、省更新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节能减排与低碳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清单。促进政产学研用有效结合建立,鼓励我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增加大学校园、企业孵化器、开发区对低碳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牵头部门:区科学技术局)
六、建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一)加快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按照省市要求加强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对石化、化工、建材、钢铁、造纸、有色、电力、航空等8个行业中涉及我区的行业企业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实施碳排放配额管控制度。按照省市要求及时启动碳排放权交易,促进企业节能降碳,减少污染物排放。(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二)提高碳排放权交易支撑能力。推进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系统建设,构建国家、省、市、县、企业互联互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核查体系。(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七、强化能力建设支撑
(一)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与核算体系建设。加强温室气体排放统计工作。完善能源、工业、农业、林业统计制度,完善废弃物处理的统计制度,定期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实施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制度,提高报送数据的质量,加强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平台建设,继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供数据支撑。(牵头部门:区统计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发展改革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畜牧局、区林业局)
(二)加强重点领域气候变化影响研究。开展农业、林业等典型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的定量影响,气候变化事实、极端气候事件变化检测和归因研究,建立区气候变化基础数据集和极端气候事件(干旱、洪涝)数据产品,推进京津冀气候变化基础数据集及相关数据产品的共享。编写和发布鹿泉区年度极端气候事件监测公报、气候变化监测公报、气候影响评价公报。(牵头部门:区气象局)
(三)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能力建设,充实专门机构人员力量,强化工作监督管理。积极推进在应对气候变化基础研究、技术研发等多领域、多方面的国内外合作,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人员交流,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健全政策机制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温室气体排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各有关副区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充分发挥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监督和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根据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各乡镇(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并抓好落实,制定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围绕实现“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统筹各类资金,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方案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与人民银行鹿泉支行等金融部门沟通,协调加快建立绿色信贷机制,加强对绿色信贷、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引导推动,实施“有扶有控”的差别化信贷政策,推动绿色信贷政策落实。(牵头部门:区财政局、区金融办)
(三)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十三五”期间,制定各重点企业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完善统计、监测体系,推动落实低碳发展工作开展。(牵头部门:区发展改革局)
(四)做好宣传引导。利用好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活动和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公众参与节能低碳行动,提升全民低碳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宣教活动。(牵头部门:区教育局、区文广新(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