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机构: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2021〕—42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2021-09-08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北物流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省“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64号)和石家庄市司法局《关于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安排,我区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一次全面评估清理,经研究决定,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废止13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二、失效5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待修改3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
宣布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但因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确需执行的,仍适用原来的政策规定。待修改的文件由起草部门抓紧修订,未修订前继续执行。
附件:宣布废止失效待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宣布废止失效待修改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
一、废止13件
1.鹿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鹿泉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鹿政〔2010〕41号)
2.鹿泉市西部新区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鹿政〔2010〕42号)
3.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泉区切实深化改革落实村卫生室长效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 (鹿政办〔2016〕11号)
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鹿政办〔2018〕1号)
5.鹿泉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办法 (鹿政办函〔2011〕93号)
6.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鹿政办函〔2015〕15号)
7.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泉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 (鹿政办函〔2015〕60号)
8.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民工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鹿政办函〔2017〕46号)
9.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鹿泉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鹿政办函〔2017〕9号)
10.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激励评价办法的通知 (鹿政办函〔2019〕12号)
11.鹿泉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 (鹿政函〔2006〕51号)
12.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光电与导航)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鹿政函〔2017〕13号)
13.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价格调控工作的通知 (鹿政函〔2017〕19号)
二、失效5件
1.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力鼓励创新创业若干意见的通知(鹿政函〔2018〕26号)
2.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北部水源保护区农民增收的意见 (鹿政函〔2018〕104号)
3.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鹿政办函〔2018〕37号)
4.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细则(试行) (鹿政办函[2019]37号)
5.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 (鹿政办〔2016〕9号)
三、待修改3件
1.鹿泉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 (鹿政函〔2009〕17号)
2.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鹿政函〔2018〕14号)
3.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鹿政办函〔201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