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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机构: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2020〕— 22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03-17  来源:鹿泉区  浏览次数:1 打印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推行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北物流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鹿泉区关于推行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已经二届区政府第五十五次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石家庄市鹿泉区关于推行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社区治理的有关要求,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全面提升城镇社区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打通服务居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城镇社区管理服务“全覆盖、无缝隙、制度化、精细化”的工作目标,在我区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网格员+大数据网络信息平台管理长效机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社区治理的有关要求,以服务为主体,已管理为辅助,全面推行网格化+智慧社区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健全完善城镇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及时反映和协调解决人民群众各方面各层次利益诉求,规范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责任更明确、管理更规范、服务更精准,从而提升城镇社区工作科学化水平和城镇居民幸福指数。
二、总体目标
2020年上半年完成智慧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和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划分。初步形成镇、社区、居民小区、楼宇、住户五级网格管理模式,构建起“一岗多责、一专多能、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相邻就近、一员一格”的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行机制。
三、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长效机制,以主城区、乡(镇、区)中心城区为重点,覆盖全区所有城镇社区居民生活小区。
(一)合理划分网格。为进一步夯实社区管理服务覆盖到每家每户,畅通社区、居民小区、楼宇、住户的最后一米,按照“属地管理、规模适度,无缝覆盖,动态调整、方便服务、一格一员”的原则划分网格。网格划分以居民小区为单元,小区居住集中,户数规模较多的居民小区,可以划分若干网格;小区居住分散,居住户数较少的居民小区,可以按照相邻就近原则划分为一个网格。每个网格原则上按照400户至500户左右分为一个网格,每个网格设置一名网格负责人。网格划分实施相对稳定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机制,针对老旧区域,一般相对稳定,发展区域,原则上1年调整一次,满足城市做大做强,人口不断聚集的现实需求。
(二)选聘网格化队伍。按照相邻就近、一格一员的原则,每一个网格配备一名网格负责人。网格负责人由各乡(镇、区)统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分配到社区使用。招聘方案和招聘结果报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备案。人员待遇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所需经费由各乡(镇、区)财政负担,区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并列入财政预算。网格负责人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公益事业,热情为社区居民服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熟悉网络工具使用,可以比较熟练的操作电脑;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从事民政或者社区工作满两年以上,以及在本次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的一线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提倡把小区优秀党员、优秀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吸纳到社区网格化管理队伍中,把符合条件的优秀网格负责人培养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为党员。
(三)明确网格负责人职责。以群众实际需要为着力点,为网格内的群众提供服务。当好政策的宣传员,负责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当好数据信息的统计员、审核员,掌握本网格内居民小区的基本情况;当好居民的服务员,负责本网格内党群服务、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事项;当好人民的调解员,负责做好本网格内居民的矛盾调处和群防群治工作;当好工作的协调员,负责协调本网格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业委会、居民代表、楼栋长等开展和谐社区创建;当好社区的治安员,负责会同综治、物业企业等部门,做好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当好社区的联络员,在社区“两委”的领导下,负责上传下达,做好与居民的各项联络工作,认真完成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建立网格化运行机制。按照“配置科学、效能优先”的原则,对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队伍进行统一整合,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考核的形式,不断提高网格员的综合业务素质。一是管理机制。按照镇聘镇管社区用的原则,由各乡(镇、区)负责制定网格化队伍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社区负责指导其开展工作,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定期开展考核,并将网格负责人基本情况、工作职责在网格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不能胜任工作、严重失职、年度考评不合格、居民不满意以及在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的,及时予以解聘。二是培训机制。各乡(镇、区)负责做好网格化队伍的培训工作,可通过以会代训、经验交流、知识大赛、专题讲座等方式,每年进行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提高网格负责人服务居民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考核机制。各乡(镇、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网格化队伍考核办法,与网格负责人签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每半年考核1次,年终统一汇总,确定年度考核成绩。
(五)建立“大数据”服务体系。建立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作为智慧城市分中心之一,统筹管理和分析社区群众各类信息,推送社情民意等各类数据,提供公共商业等各类服务,切实提升全区社区群众工作水平。建立模块化系统开发架构,便于系统快速迭代升级,及时完善管理服务功能,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需求。分层级、条块结合形成数据库,有效管理海量信息资源,形成随时可用、分统有序的数据管理格局。统筹智慧城市各类资源,保障大数据顺畅运行,强化数据安全和保密信息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个人隐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各乡(镇、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网格化+大数据管理机制的落实工作,成立社区网格化管理领导机构,制定本乡(镇、区)具体推进落实方案,形成乡(镇、区)主导、社区具体落实的网格化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实现社区管理服务全覆盖,提升社区居民幸福指数。
(二)搞好协同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涉及众多民生事项,事关各项公共服务和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有关部门、各乡(镇、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区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网格化管理建设工作;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会同有关乡(镇、区)负责解决网格员办公场所,根据社区服务用房现状,因地制宜,对办公服务用房布局进行合理调配;区人社局负责指导乡镇网格化负责人的招聘和备案工作;各乡(镇、区)负责网格化负责人的工资待遇经费保障工作,建立完善网格员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以保持网格化管理队伍稳定。区大数据中心负责智慧社区大数据中心建设,促进社区管理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三)不断探索创新。各乡(镇、区)要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总结借鉴网格化制度好的经验做法,推广“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支撑、立体化防控、便民化服务”新机制,切实增强网格化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和主动性,让居民群众“少跑路、少跑腿”,不断提升城镇社区网格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