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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关于临时调整区政府有关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2022-04-14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 打印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西北物流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在区政府2021年6月5日印发的《关于调整区政府区长、副区长、政府党组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鹿政〔2021〕20号)文件基础上,将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临时调整如下:
李 争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临时负责财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工作。
临时分管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
临时联系国家税务总局石家庄市鹿泉区税务局。
栗 磊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副区长
负责工作增加自然资源和规划、森林防火、数据资源管理、人防、外事、地方金融监管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增加区政府办公室(数据资源管理局、人民防空办公室)、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泉分局、区大数据中心、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临时负责联系各类金融保险机构。
刘汉华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副区长
负责工作增加应急管理、消防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增加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李 夏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副区长
负责工作增加发展改革、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统计、行政审批、放管服、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管理、商务、粮食、物资储备方面工作。
分管部门增加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敦计清 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临时负责与区人大、区政协的工作联系。
其他同志分管工作和分管部门不变。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