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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职能
发布机构: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职能
2024-07-31  来源:鹿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1 打印

区政府办公室为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行政部门。内设综合股、资料股、行政股、政工股、信息股、督查室、保密机要股、政务公开股、金融股等9个行政股室。电子政务信息中心,政府信息保障中心是政府办公室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机关职能: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和致函市政府各部门的公文,以及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办理。
(二)负责区政府领导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区政府会议的准备和服务工作,协助政府领导组织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三)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区)政府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审批。
(四)负责《区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与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及其他重要文稿。
(五)负责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上级和区政府主要领导有关批示、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及反馈工作;负责组织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六)负责承办区政府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任免议案和提请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行政任免有关手续; 负责承办区政府任命工作人员的宪法宣誓工作。
(七)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工作要求。
(八)根据区政府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要求,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评估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负责政务信息服务工作。
(十一)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区政府新闻宣传、舆情回应等工作。
(十二)负责区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管理、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指导各乡(镇、区)、区直党政群机关做好政府网站维护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金融系统党的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安排,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和加强党对外事和港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和协调推进全区对外交流合作规划和部署;对全区外事工作履行综合归口管理职能;承担我区涉港澳事务综合性工作;承办区领导对外交往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区各领域对外交往;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因公出国、赴港澳工作;负责审核职责范围内邀请外国人来华申请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区的涉外事务。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镇宁路6号
联系方式:0311-82012419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夏季14:30)--17:30(工作日)
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王志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