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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鹿泉区司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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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司法局机构设置和职能
2024-05-14  来源:鹿泉司法局  浏览次数:1 打印

鹿泉区司法局是主管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依法治理和普法股、行政复议应诉一股、行政复议应诉二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社区矫正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思想工作股9个行政科室。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85138180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后勤保障和信息化工作;制定经费保障、财务管理、资产装备、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管理制度;负责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依法治理和普法股。联系电话:85138190
承办全面依法治区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区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
负责拟订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区)“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负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三)行政复议应诉一股。联系电话:85138039
行政复议应诉一股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复议综合性事务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报告、通报及信息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纪委监委、法院等对外联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股室同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召开案件研讨会议工作;组织协调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答复工作;组织协调区司法局由行政复议引起的行政赔偿工作;承办以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及派出机构、本级人民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本级人民政府及部门管辖的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下一级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附带性审查工作;承办其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赔偿事宜;负责其办理的行政复议决定抄告工作。
(四)行政复议应诉二股。联系电话:8513800
行政复议应诉二股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应诉综合性事务工作;负责全区行政应诉案件的统计分析、报告、通报及信息和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区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监督;组织协调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组织协调以区政府为赔偿义务人的行政赔偿事宜;组织协调以区司法局为被告的诉讼案件引起的行政赔偿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办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理区政府交办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涉法事务;承办区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
(五)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联系电话:85138182
负责全区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区直各部门、各乡(镇、区)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行政裁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区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区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
(六)社区矫正股。联系电话:85138036
负责检查、监督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拟订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联系电话:85138195
负责制定全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参与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全区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诉调对接相关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区人民调解员相关工作。
(八)法律服务管理股。联系电话:85138186
负责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指导、监督区律师协会工作。负责全区公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管理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执业活动。
(九)政治思想工作股。联系电话:85138191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司法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党的建设。负责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司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表扬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鹿泉区北斗东路59号
联系电话:85138180 82012951(24小时)
负责人:高军俐(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8513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