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石家庄市鹿泉区供销合作社机构设置和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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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供销合作社机构设置和职能
2024-05-14 来源:供销社 浏览次数:1 打印
石家庄市鹿泉区供销合作社
机构设置和主要职能
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负责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农村经济改革发展规划;推进农村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社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等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
主要职能:负责本单位日常协调工作;负责本单位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本单位综合文稿;负责本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党建、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
2.业务股。
主要职能:负责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供销合作社发展的方针、政策,参与研究和实施农村经济改革发展规划;推进农村建设现代流通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社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指导社有资产运营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工作,规范回收从业行为;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二、办公地址:
石家庄市鹿泉区获鹿镇顺城关32号
三、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夏季14:30)--17:30(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311-82012821
五、负责人姓名: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李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