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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行政执法公示具体办法
2023-06-26  来源: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1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我中心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切实保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冀政办字[2017]49号),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中心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 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具体工作方案》要求,在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三类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第四条 我中心行政执法公示坚持公平、公正、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 公示内容
第一节 事前公开内容
第五条  我中心行政执法事前公开内容包括:
(一)执法主体。我中心的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以及所属执法人员姓名、职务、执法证件号码和执法范围等;
(二)执法依据。逐项公示我中心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三)执法权限。我中心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职权范围;
(四)执法程序。公示我中心行政执法的具体程序,包括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逐项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
第二节 事中公示内容
第六条  我中心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告知送达等执法活动时,要佩戴或出示执法证件,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第三节 事后公开内容
  我中心行政执法事后公开内容包括:
)行政收费告知对方需要收费的标准。
)行政检查。行政检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时间、检查事项、抽查内容、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情况。
  我中心行政执法决定和结果,除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一律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不予公开:
(一) 行政相对人是未成年人的;
(二) 案件主要事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三) 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四) 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的;
(五) 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认为不适宜公开的其他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
第三章  公示载体
第十条  我中心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公示以中心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以新闻媒体、办公场所等载体为补充
第四章  公示程序
第一节  事前公开程序
第十二条  我中心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以及新颁布、修改、废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通过我中心网站具体公示,程序如下:
(一)园林绿化股牵头,组织相关股室按照要求,全面、准确梳理我中心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等事前公开内容
(二)园林绿化股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等须事前公开的内容,经审核后公示
(三)园林绿化股负责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等相关材料,进一步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并予以公开。
(四)园林绿化股梳理我中心行政执法人员清单,并认真审核后公示,实现我中心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透明,网上可查询,随时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第二节  事后公开程序
第十三条  我中心行政执法事后公开程序包括:
(一)公开时限。(1)我中心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结果,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
    (二)公开期限。我中心各类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满5年或者行政相对人是自然人的,公开满2年,经公示机构主要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及时从公示载体上撤下。原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及时撤下公开的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并作出必要的说明。
第三节  公示机制
第十四条  公示信息的收集、整理。中心各相关室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本股室行政执法拟公示信息。
第十五条  公示信息的汇总、审查。园林绿化股负责将各相关股室行政执法拟公示信息汇总梳理,对拟公示信息依法进行审查。
第十六条  公示信息的发布、更新。办公室按照我中心行政执法公示程序,负责我中心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对外发布和更新。
第十七条  公示信息的纠错、更正。建立我中心行政执法公开信息反馈机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反映公示的我中心行政执法不准确的,报送园林绿化股调查核实以适当的方式作出说明或及时更正,并认真分析错误产生的原因,倒查责任。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加强对我中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公示、选择性公示、更新维护不及时等问题,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我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3315日起施行。中心有关文件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内容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