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鹿双随机办〔2024〕4号)《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及目标
(一)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依托,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不断完善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确保抽查顺利进行。
(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
(三)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推进全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五)以督导考核为导向,不断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完善“一单两库”。依据对应的上级部门、三定方案中的监管职责及时对涉及的监管事权的事项进行认领,形成抽查事项清单,为开展随机抽查打好基础。动态调整本部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本部门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应纳尽纳”。
(二)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推动重点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对接,对重点检查事项、重要监管领域及高风险主体要通过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等监管措施,守住安全底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重点指标监测等手段,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运用,探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在预判式监管上实现新突破。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认真落实《石家庄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严格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严格按照部门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加强组织随机抽查前的业务培训力度,提升抽查效果;抽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加强随机抽查结果运用,增强随机抽查的震慑力,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推动构建企业自律、行业自治、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多元化共治格局。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实地检查中要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规范标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抽查结果认定统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于构建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主动开展工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与联合检查单位的联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强化跟踪问效。强化对抽查计划的制定与落实、按时限完成结果录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等环节的督导检查,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为全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