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规范执法检查行为,营造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为,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业务培训和舆论宣传力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不断强化法律服务机构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率,激发法律服务活力。以抽查结果运用和共治共享为突破口,实现年度随机抽查占比不低于5%、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的前提下,确保抽查检查发现问题的后续监管和处理到位、惩戒到位,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严格按照我局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抽查,制定的年度计划、实施方案及抽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时,各股室要制定每次随机抽查的具体方案,明确抽查检查的方式、抽查检查的范围、随机抽查检查事项、随机抽查时间节点及有关工作要求等内容,要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充分考虑工作实际,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科学合理地实施随机抽查检查。
(二)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各股室要将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机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主体,实施差异化抽查,充分体现“无事不扰、违法必查”;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对检查对象、检查事项实施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方法,最大程度降低对监管对象的干扰,提高执法效能。同时抓好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与运用,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提升随机抽查效能和震慑力。
(三)强化抽查结果
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本部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布,坚决克服现场检查走过场、结果录入审核把关不严等现象,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三、工作要求
统一思想认识。要高度认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创造性地落实工作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规范法律服务行业监管,促进公平竞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具体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注重培训宣传。要加强执法人员的随机抽查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强化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