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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第十次跨部门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实施方案
2024-04-03  来源:  浏览次数:1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根据《2024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文件区双随机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十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特制定方案

一、时间安排

2024312日6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区生态环境局:对建设项目(含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对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检查;对涉重金属行业企业及相关堆场、尾矿库等设施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危险废物日常管理情况的检查;对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监督;对自然保护地的执法检查;涉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生产、使用、销售、维修、回收、销毁及原料用途等企业和单位的监管。

区市场监管局:公示信息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 抽查对象范围:全区注册登记的排污企业。

(二)抽取比例: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等级抽取涉及行业领域内共计不低于5%。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抽取确定被检查对象,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派发到各监管单位,由各单位的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

(二)各监管单位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对被检查对象进行认领,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进行匹配编组。将确认检查的检查对象名单、执法人员名单及电话报邮箱lqxxzx320@163.com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可直接在APP端查看),实施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本次联合抽查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纳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的区有关部门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具体实施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2.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部门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工作。

3.分派的检查对象本级没有执法权的,由上级部门授权检查,没有对应检查人员的由市级选派人员参加区县检查组。

(二)检查方式

 

1.现场检查一般采取信息比对、实地核查等方法

2.通知检查对象,电话通知或下达检查通知书,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内容及需要检查对象配合的事宜。由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

3.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相应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一企一表”,并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一企一表”上如实记录;以上操作可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手机APP上完成。

(三)抽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完成录入、审核,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自动交换到国家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四)后续结果处置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做好组织保障。区双随机办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牵头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抽查任务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

 

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机制保障、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推进。

(二)周密制定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政府统一部署,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要求,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三)落实“应联尽联”,提高检查效率。牵头部门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统一安排检查日程、检查方式,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其他检查人员应各司其职,配合、服从安排,分工协作完成检查任务,实现“进十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轻企业负担。

(四)寓监管于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结合,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按时公示结果,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2024年石家庄市鹿泉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同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置,及时回填后续处理结果,形成完整闭环。

)认真总结及时反馈情况。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联合

 

抽查中的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梳理汇总一至两个典型案例。工作总结、统计表和典型案例由牵头部门汇总75日前报区双随机办。

 

附件:1.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第十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2.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

 

附件1

石家庄市鹿泉区2024年第十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情况统计表

 

随机抽查对象(户)

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涉及检查部门(个)

检查项目(个)

抽查结果

抽查结果处理

现场解答疑难问题(个)

发现问题事项(项)

发现问题企业(户)

责令改正(户)

应列入异常(户)

涉嫌违法立案调查(户)

 

 

 

 

 

 

 

 

 

 

 

 

 

 

 

 

 

 

 

 

 

 

 

 

 

 

 

 

 

 

 

 

 

 

 

 

 

 

 

 

 

 

 

 

 

 

 

 

 

 

 

 

 

 

 

 

 

 

 

 

附件2

现场检查预先通知单

 

抽查对象名称

 

是否适用

预先通知

¨  ¨

预先通知时间

 

预先通知方式

¨电话通知  ¨直接送达

预约检查时间

 

检查内容

 

被检查主体需要准备的材料